关于常德市江北城区限制货运车辆和黄标车通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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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治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城市道路设施和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常德市江北城区限制货运车辆和黄标车通行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车辆:各类货运车辆和黄标车。货运车辆包括各类载货汽车、挂车、工程车、专项作业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等车辆。黄标车包括尾气排放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尾气排放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各类生产生活的货运车辆确需在限行时间、限行区域内通行的,经市公安交警部门审核办理通行证件后,允许在指定的时间和路线内通行。

二、限行区域:常德市江北城区沅安路(含)和双拥路(不含)以北、常德大道(不含)以南、桃花源路(不含)以东、常德大道(不含)以西的合围区域。

三、限行时间: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货运车辆(不含拖拉机)在每日的7时至20时内在上述限制区域内通行;禁止黄标车和拖拉机全天24小时在上述限制区域内通行。

四、违法处罚: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常德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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