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常德市污染地块名录(第一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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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环发〔2018〕25号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常德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市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结果,现公开发布《常德市污染地块名录(第一批)》。被列入《名录》的地块,未经治理修复或修复后未达到国家相关要求的,禁止作为住宅、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场所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特此公告。

 

附件:常德市污染地块名录(第一批)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

常德市污染地块名录(第一批)

序号

污染地块名称

地块地址

开发利用负面清单

1

原雄黄矿区域遗留废渣填埋场(1#)

石门县原雄黄矿区白云镇鹤山村

禁止任何导致污染扩散的开发利用

2

原雄黄矿区域遗留废渣填埋场(2#)

石门县原雄黄矿区白云镇鹤山村

禁止任何导致污染扩散的开发利用

3

津市市土桥村重金属废渣遗留场地

津市市毛里湖镇土桥村

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4

津市市五公嘴重金属废渣遗留场地

津市市李家铺乡五公嘴(湖南省涔澹农场)

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5

原津市市香料厂遗留场地

津市澹津社区

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6

临澧县太浮镇德鑫矿业遗留场地

临澧县太浮镇南垱村德鑫矿业遗留场地

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7

汉寿县崔家桥镇连家坝金矿遗留场地

汉寿县崔家桥镇连家坝村

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8

澧县澧水流域历史遗留重金属治理工程填埋场

澧县大堰垱镇

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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