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常德市环境保护局落实〈2018年常德市人民政府工作要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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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环发〔2018〕5号

 

局属各单位:

现将《常德市环境保护局落实〈2018年常德市人民政府工作要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对照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举措,认真履责,狠抓落实。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14日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落实《2018年常德市人民政府工作要点》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目标,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环境监管,确保圆满完成《2018年常德市人民政府工作要点》下达给我局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开放强市、产业立市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环境保护局落实《2018年常德市人民政府工作要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建国

副组长:呙滨辰

成  员:周进、丁指南、何书元、许平、陈志明、刘黎、唐涛、唐俊武、黄晴、张琳、王金华、杨希刚、章宏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2018年常德市人民政府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项环保工作任务。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刘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法制科、行政许可办公室、环境影响评价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污染防治科、科技标准产业科、机关党委、市环境监察支队、市污染减排办公室、辐射管理站、信息中心、市生环委办、土壤环境管理办公室、环境投诉处理中心、污染源普查办公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朱昱睿同志兼任工作专干(电话:15080659258),负责市人民政府工作要点环保目标任务推进落实的日常工作。

三、责任分工

(一)属市环保局牵头落实的工作任务(共10项)

1、落实市人民政府工作要点第101项: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进一步细化完善环保工作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使环保考核更具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晰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责任单位:市生环委办)。配合审计部门实施县级党政主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部署区县市审计机关对乡镇党政主职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逐步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责任单位:规划财务科、法制科)

2、落实市人民政府工作要点第102项:深化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强力整治突出环境问题。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的高标准、严要求,对洞庭湖水质下降问题、洞庭湖区自然保护区大面积种植欧美黑杨问题、珊珀湖水质污染问题等需要持续整改的重点问题,逐条对标对账,进一步细化整改方案,倒排工期进度,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进整治。对已经整改到位的各类问题,全面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责任单位:市生环委办、市环境监察支队)。狠抓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贯彻实施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强力推进洞庭湖区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查整治,还洞庭湖一湖清水。(责任单位:市污染减排办公室)

3、落实市人民政府工作要点第103项: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按照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要求,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掌握本地区、本行业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认真执行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源普查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工作。(责任单位:污染源普查办公室)

4、落实市人民政府工作要点第106项:编制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加强餐饮油烟、秸秆焚烧、工地扬尘等污染源治理,促进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步提升。

围绕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突出抓好深入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全面推进VOCS综合治理、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深化面源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基础工作、提高污染防治监管水平等7大方面共26项大气污染治理任务,通过完善网格化监管、实行部门分类督导、开展多级巡查、强化定量考核、加大资金投入、严格执法监管等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治理任务。(责任单位:污染防治科)

5、落实市人民政府工作要点第107项:全面推进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完成土壤环境质量详查。

围绕年度目标任务,重点加强土壤环境基础性工作、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工业建设用地用途管理、加强重点区域行业企业监管、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等5大方面共18项等工作任务,加快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土壤环境风险管控等2类13个重点项目,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方责任、加强执法监督、严格目标任务考核、加大资金投入等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土壤环境管理办公室)

6、落实市人民政府工作要点第109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督察联动执法,曝光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和案件。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深入开展洞庭湖区工业企业“环湖利剑”等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对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内等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一律从严查处;对责令停产整治的项目加大监管力度,防止问题反弹。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加强部门联动执法,加大重大案件查处、曝光力度,及时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市环境监察支队)

7、落实市人民政府工作要点第145项: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推进谈心谈话常态化,切实把廉政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在实处。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做到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修订完善《常德市环境保护局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职责分工》、《常德市环境保护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细化方案》,并坚决执行到位,确保谈心谈话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按要求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在全市环保系统开展“党员当模范、人人争贡献”争先创优活动,形成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8、落实市人民政府工作要点第146项:坚持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以“亲”上加“清”为原则建章立制,加快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

进一步修订完善《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内控管理制度》(责任单位:规划财务科)。出台干部职工绩效考核负面清单和奖励清单、干部教育管理使用工作方案,强化制度约束,切实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严格执行《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外出履职执行工作纪律情况回访制度》,认真填报《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回访表》,强化回访结果处理,树立风清气正的环保干部队伍形象。(责任单位:人事科、机关党委、驻局纪检组)

9、落实市人民政府工作要点第147项:加强财政资金支出、工程项目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审计监督,从源头堵住廉政风险漏洞。

进一步修订完善《常德市环境保护局议事规则》、《常德市环境报局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预防腐败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具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并坚决执行到位,加强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做到议事有规则、决策有依据、执行有要求、检查有标准。对环评、规财、自然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干部职工实行轮岗交流,加大工作监督力度,确保从源头堵住廉政风险漏洞。(责任单位:人事科、机关党委)

10、落实市人民政府工作要点第148项:落实监察体制改革,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严厉惩治各类腐败行为,坚决整治“雁过拔毛”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以实际行动、清廉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严格遵守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把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完善党务考核评议办法和科室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大反面典型的曝光查处力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大力支持驻局纪检组依纪依规履行职责,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科、驻局纪检组)

(二)属市环保局配合落实的工作任务(共9项)

1、落实市人民政府工作要点第32项:扎实推进改革攻坚。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大“三去一降一补”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下放行政权限,创新监管体制,减少行政审批,推进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社会领域等重点领域改革。一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工作推进、调度和考核机制,探索并推广生态文明建设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示范样板(责任单位:自然生态保护科)。二是深入推进环保系统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改革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环保系统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协调处理好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与属地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关系(责任单位:人事科)。三是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环保服务水平和行政审批效率,加快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责任单位:行政许可办公室、环境影响评价科、自然生态保护科、辐射管理站)

2、落实市人民政府工作要点第61项: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大力发展海绵产业,创建一批海绵示范工程,确保通过三年海绵城市试点考核验收。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以环保重点工程项目带动现代新型城市发展。加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督促企业配套工业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控制涉水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责任单位:市污染减排办公室)

3、落实市人民政府工作要点第62项:全力推进“城市双修”十大工程,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申报,加强柳叶湖及周边生态环境保护。

严格贯彻落实《常德市城市双修工作方案(2018—2020年)》,推动实施十大重点工程。对市城区内部污染源进行摸底和确定,加快建成城市污染治理设施,为实现精准治污打下坚实基础(责任科室:市污染减排办公室、污染防治科、土壤环境管理办公室)。加强柳叶湖及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加大日常巡查、监测力度。(责任单位: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柳叶湖分局)

4、落实市人民政府工作要点第98项:加强生态系统保护,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的系统保护。

科学划定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保护,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责任单位:自然生态保护科)

5、落实市人民政府工作要点第104项:全面落实河长制,启动实施湖长制,协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全部退出,完成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按照《常德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规定,加大沅水、澧水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大湖大库保护力度,完成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市污染减排办公室)。认真开展饮用水源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搬迁、整治畜禽养殖场等污染企业。(责任单位:市环境监察支队)

6、落实市人民政府工作要点第105项:新建改建6个污水处理厂,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力度,确保在线监控设施正常稳定运行(责任单位:市污染减排办公室、科技标准产业科)

7、落实市人民政府工作要点第110项:推进绿色循环发展。建立资源总量和全面节约制度,推动重点行业整治整合,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

深入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实施一批重点污染减排工程项目,确保完成大气、水年度减排目标。(责任单位:污染防治科、市污染减排办公室)

8、落实市人民政府工作要点第111项:积极培育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减少面源污染。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行动,倡导低碳出行和绿色生活方式。

积极培育特色环保产业专业园区,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扶持一批发展潜力大、效益高的环保企业(责任单位:科技标准产业科)。以“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世纪行为平台,开展创建绿色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系列环保主题活动,联合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校举办2018年首届环保创意大赛,通过大手拉小手,切实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责任单位:信息中心)。

9、落实市人民政府工作要点第141项:加大对支持企业和园区发展优惠政策的公开力度,更好地支持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全面公开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就业创业、环境保护、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重点推进企业生产经营、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进政府公正执法、企业规范运行。及时公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形成比学赶超、真抓实干的浓厚氛围。

按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公示公开环境保护领域重要信息,对大气、水环境质量实行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责任单位:科技标准产业科、信息中心)。严格把好环评审批、验收关,按照规定流程挂网公示(责任单位:环境影响评价科、行政许可办公室)。采用信息化、大数据手段分析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建立异常数据速查速报机制,提升生态环境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能力(责任单位:科技标准产业科、市环境监测站)。围绕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环保信访投诉受理、处理、反馈台账,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责任单位:环境投诉处理中心)。

四、具体要求

1、细化分解责任。上述工作责任分解中,凡由几家单位共同完成的事项,排第一的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分管该单位的局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配合责任单位应主动协作、切实履责,确保工作要点目标任务按期按要求完成。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工作的推进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注重统筹协调。政府工作要点主要目标任务中属环保局牵头负责的工作,由牵头责任单位制定专项工作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及时收集市直责任单位任务落实情况。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办理的工作,各牵头责任单位也要严格履责,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沟通协调,依程序向牵头市直单位报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3、强化督办考核。局办公室负责政府工作要点的督办落实和情况收集,采取月调度、季督查、年中小结、年底结帐等方式,定期督办、定期通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按要求完成。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请于每月25日前报局办公室汇总后定期通报。人事科要将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2018年度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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