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8年“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20日
2018年“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常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治市发〔201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2018年“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是开展法治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主动作为,加大普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普法责任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顺利通过“七五”普法中期验收打下坚实基础,为深入推进“开放强市、产业立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常德市环境保护局“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陈建国任组长,局长呙滨辰任副组长,其他副处级以上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科,丁指南同志任主任,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三、主要措施
各单位要结合环境执法特点,立足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履行对社会的法治宣传责任。
(一)抓住“关键少数”。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6〕71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宪法、部门法和党内法规学习列入中心组学习,把党内法规制度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法治主题,年内拍摄不少于一部环境保护法治题材的公益广告(60秒以内)或微电影(10分钟内),并及时上报市依法治市办。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充分利用环保门户网站、微信、报刊杂志、有线电视、广播电台、网络通讯、大型电子屏、法治宣传栏、公益广告牌等大众传播平台,推进环保法治文化传播。按照市依法治市办的统一要求,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等公职人员学法制度。建立健全本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学法、述法、考法等制度,统一参加全市干部如法网学法、考法活动。同时结合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考试,真正达到以考促学,学以致用。
(三)加强主题日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六五”环境日、“12·4”宪法日、新法实施等社会关注度、知晓度较高的法治宣传机会,以主题公园、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等方式开展规模和影响较大的集中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单位法律“六进”活动,加大对宪法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四)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健全“以案释法”的长效机制,针对影响面广、适用性强的典型案例,组织开展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典型案例资源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功能。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行政复议及应诉过程中的“以案释法”作用。由法制科牵头,每季报送当年度典型案例不少于1例。
(五)严格考核奖惩。“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学法、述法的重要内容,已经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法制科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定期对普法宣传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各单位要注重普法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并及时向市环保局法制科报备。(联系人:邓洁;联系电话7224362;电子邮箱:2105644578@qq.com)
四、有关要求
(一)坚持严格执法与环境普法宣传相结合。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严格执法就是最好普法宣传的理念,紧密结合《环保法》等法律法规,做到在执法和服务过程中开展好“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宣传工作,将环境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环境行政执法的全过程,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及说理式执法等方式向服务对象普及环保方面法律常识,通过严格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提升环境执法水平。
(二)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进一步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主管部门对服务对象普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着力构建分级负责、协同配合、共同参与的环境普法工作格局。
(三)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局属各单位在广泛开展日常环境法治宣传的同时,要根据自身职能,结合“六五”环境日、“12·4”宪法日、新法实施等特殊时段和节点,通过各种有效形式,面向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宣讲活动,积极宣传普及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