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环发〔2017〕48号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市环保局(分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环境保护局(分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贯彻落实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印发
关于贯彻落实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根据《中共常德市委关于大力实施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把握要求、明确目标,为实施开放强市产业立市奠定良好生态基础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坚决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举措,紧紧围绕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部署,推动形成绿色的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提供良好的生态基础、坚实的生态保障。坚持问题导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环境治理战役;坚持改革创新,推进绿色发展、污染治理、体制改革、产业发展;坚持各方协同,创新政府调控方式、管理体制和服务模式,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激发市场活力。到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并优于“十三五”期末预期的质量目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态安全基本得到保障,生态文明各项指标与小康社会基本匹配,生态文明体制及重大制度基本建立,环保产业成为社会经济发展新动力。
二、深化绿色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强化环境准入管理
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为手段,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评管理,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严格控制“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项目上马,防止工业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立足当前环境问题管控好资源利用新建项目,助推优化调整结构。强化规划环评,推动规划环评约束和指导作用落地。建立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三挂钩“机制,优化项目服务,提高环评审批效率。(环境影响评价科、自然生态保护科、环境影响评估中心牵头)
2.持续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
完善总量控制制度措施。改善和优化总量控制制度,实施基于环境质量目标的总量控制措施,强化精细化管理和指标刚性约束。推进排污权交易,以环境质量定项目,以总量定产能。提高工业源治污水平,完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消减城镇化过程带来的新增污染物。推行区域性、行业性总量控制,重点区域实施特征性污染物总量控制。 (市污染减排办公室、污染防治科、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牵头)
扩大绿色发展环境容量。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作为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贯彻落实《湖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控制增量,消减存量,为新兴产业发展腾出环境容量(市污染减排办公室、污染防治科牵头)。积极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对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实行环保服务责任制(环境影响评价科牵头)。
3.积极推进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
规范有序发证。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2017年完成火电、造纸、农副产品、皮革、石化、农药、医药、建材、钢铁、有色、电镀等15个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2020年基本实现全覆盖,禁止无证排污和超标准、超总量排污。 (市污染减排办公室牵头)
三、深入推进环境治理战役,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4.以管控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为抓手,打好蓝天保卫战
强化工业污染源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重点推进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和深度治理,达到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实现全市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污染防治科牵头)
大力整治燃煤污染。优化调整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比例,严控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到2020年,县级城镇建成区、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的燃煤锅炉要实现清洁能源替代,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鼓励推动燃煤火电企业向附近工业园区、重点耗煤企业集中供热,淘汰供热范围内燃煤锅炉。 (污染防治科牵头)
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和先进生产工艺、设备,加强废气收集、处理,实现全过程控制。针对重点行业、重点源实施治理工程,对石化、化工行业设备与管线组件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着重控制汽油车尾气排放和蒸发排放,全面提升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技术。(污染防治科牵头)
加强城市污染源控制。重点加强对餐饮油烟污染、秸秆焚烧、工地扬尘、机动车尾气等内源性污染的管控,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加快推进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开展全时段全区域PM2.5源解析。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各项治理任务,促使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力争全年考核排名在全省中等以上水平。到2020年,市级城市空气优良率达到83%以上,PM2.5年平均浓度降到44以下。 (污染防治科牵头)
5.以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为核心,打好碧水保卫战
加强工业水污染防治。对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十大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实施清洁化改造。健全重点工业污染源信息库,加快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国家考核时限要求,按期完成黑臭水体、不达标水体整治任务及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市污染减排办公室牵头)
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行填平补齐、升级改造和管网完善,实现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市污染减排办公室牵头)
大幅减少农业源污染物排放量。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到2020年,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的比例达到75%以上。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实现零增长,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从源头实现污染物减量化。 (自然生态保护科牵头)
积极开展沅、澧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全面推行“河长制”,扎实开展沅江、澧水的污染治理和洞庭湖区域污染综合治理,把治水与治山、治林、治田、治湖、治草系统有机结合,统筹推进。继续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常德市水体达标方案(2016-2020年)》,层层落实治理责任,扎实推进工作任务。实施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到2020年,江河水系地表水优良率达到93.2%以上,洞庭湖富营养化趋势基本得到遏制,总磷指标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2017年底,全面完成市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2018年6月,全面完成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到2020年,全市所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完成整治(市污染减排办公室牵头)。2018年底前,完成沅澧二水以及洞庭湖各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加大水质监测力度,纳入考核的4个国控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科技标准产业科牵头)。
6.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重点,打好净土保卫战
扎实开展土壤详查。科学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2018年底前,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完成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准确摸清基本情况。 (土壤环境管理办公室牵头)
实行农用地分类管理。以耕地为重点,统筹兼顾园地、林地,按照未污染和轻微污染、轻中度污染、重度污染三个等级,实施 “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分类管理,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2019年底前,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实施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等分类管理措施。 (土壤环境管理办公室牵头)
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对轻、中度污染土壤集中开展治理试点示范,对重度污染的地块实施风险管控。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过程监管机制,对损害状况、修复成效进行评估,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责任方实施终身责任追究。到2020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提高10%。(土壤环境管理办公室牵头)
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坚持先行先试,稳步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全面建立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制度,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实行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全过程监管,综合提升土壤环境监管水平,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设全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土壤环境管理办公室牵头)
7.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实现农村环境整治全市域覆盖
分类开展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建立农村集镇、自然村落和散居农户生产、生活污水处理和后续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治理设施长效运行机制,配备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人员,强化人员技术培训和管理,建立设施运营规章制度,保障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对农村突出畜禽养殖污染,开展综合治理。严防工业“三废”向农村地区转移,对农作物废弃物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自然生态保护科牵头)
按计划开展验收。在总结推广已通过验收县市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经验的基础上,持续做好全市其余县市区指导和督查。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扶贫工作要求,重点支持贫困村环境治理。(自然生态科保护牵头)
四、创新环境监管机制,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8.改革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稳步推进垂直管理改革。按照省环保厅统一部署,2018年6月份前完成我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建立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地方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切实落实对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 (人事科牵头)
健全环保责任体系。修订出台《常德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法制科牵头)、《常德市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和《常德市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实施《常德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建立完备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机关党委牵头)。实施《环境质量监测考评办法》,加强环境质量考核,对县市区主要环境质量指标实施月公布、半年警示、年度考核奖惩(科技标准产业科牵头)。
创新环境管理机制。推行全流域、跨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和城乡协同治理模式。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市环境监察支队、市污染减排办公室、污染防治科、土壤环境管理办公室牵头)。加强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提升生态环境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能力(市环境监测站牵头)。
建立源头管控制度。树立底线思维,依法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划得出、守得住”,坚决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建设项目。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完善资源产权制度,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从源头上保护和节约自然资源。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2020年前完成市级自然资产实物量负债表编制。(自然生态保护科牵头)
9.完善污染治理市场化机制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和赔偿制度,加快形成生态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法制科牵头)。在林地、湿地、流域、矿产资源领域发布地方生态补偿相关政策;积极探索多渠道的市场化补偿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和修复(规划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牵头)。实行“一企一档”,加强排污主体基础信息、环境信息管理,加快建设环境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单位、个人环境守信激励、失信惩罚制度,基本实现环境信用成果在社会各领域得到应用。深入推进排污权交易,积极鼓励第三方机构参与污染治理、排污权交易,尝试实行环境管理第三方审计审核(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规划财务科牵头)。加强危险废物处置,提高污染排放标准,严格控制危险废物跨境转移,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储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管理,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牵头)。
10.健全法规体系,强化法制建设
结合常德实际,制定出台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加快环境保护地方法制体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依法治市建设。贯彻落实法制政府建设和“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开展学法普法活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搞好典型执法案例总结推广。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落实两法衔接长效机制,提高环保监管执法水平。规范环境保护执法行为, 2018年修订出台《常德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基准》。(法制科牵头)
五、提升环保服务水平,助推社会经济发展
11.以落实环保重点工程项目带动产业发展
通过实施火电、造纸等重点行业废气、废水污染综合治理重点工程,促进排污单位污染深度治理和环保企业技术水平的提升(市污染减排办公室、污染防治科牵头)。通过推动实施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工程,促进废物回收、资源再生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牵头)。通过开展污染土壤集中治理试点示范等重点工程,促进环境污染防治领域的拓展和生态修复业的发展(土壤环境管理办公室牵头)。通过实施饮用水源保护、整治,河流环境综合治理,城镇、园区水处理设施技术升级改造减排等重点工程,全面提升环保产业企业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污染防治科牵头)。
12.以工业园区为依托推进产业集聚发展
建设特色环保产业专业园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环保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严格落实环保产业政策。加强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大力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扶持一批发展潜力大、效益高的环保企业。以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体,做大做强环保技术设备制造和环境友好产品生产企业,形成环保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 (科技标准产业科牵头)
提供定制化服务。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供多元化环保服务,严格落实帮扶工业企业和企业降费减负规定。到2020年,在我市现已设立的各类工业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以及产业基地等实现环保产业企业在各区域的分散渗透,直接对接市场和客户,建立与需求一致的一站式环保综合服务模式,以个性化的服务来满足环保市场的需求。(科技标准产业科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