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环湖利剑”涉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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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环函〔2017〕130号 

 

各区县市环保局(分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环保局(分局):

为有效打击工业企业超标排污、暗管偷排、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按照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7年环湖利剑”涉企环境违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湘环函〔2017〕556号)文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湖利剑涉企环境违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湖利剑专项行动),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坚决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领导批示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原则、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责任。明确局党组书记陈建国为环湖利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局长呙滨辰为常务副组长,分管环境监察的副局长丁指南为副组长,监察、法制、审批、水污染防治、自然生态、固废、监测等有关部门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形成合力,集中力量和时间开展环湖利剑专项行动。各区县市应当比照市局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二、具体行动部署

(一)时间安排

环湖利剑专项行动的时间安排是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市级督查具体时间安排与分片分组情况待另行通知。                   

(二)排查重点

此次环湖利剑专项行动要求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实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重点对涉水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和集中污水处理厂等开展执法。按照“关闭一批、查处一批、移送一批”的总体要求,对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造纸、制革、印染、燃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小、散、乱、污”企业报经信部门核准后一律请当地人民政府实施关闭;对不正常运行污染物防治设施、暗管偷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一律应查尽查、依法查处;对使用行政拘留或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持续保持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整治要求

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必须将问题企业纳入后督察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实行一企一档、挂号跟踪、限期办结、销号管理。对所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拉条挂账,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立行立改。

三、强化督查督办

9月20日至25日,环保部“水十条”督查组和省厅暗查小组在我市检查时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具体情况见附件1),各区县市环保部门要对所有涉案企业依法严肃查处到位、督促整改到位、信息公开到位。市局将组织赴太原参加国家强化督查工作的全体人员和邀请部分有相关经验的人员分批次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督查,有关情况将予以通报。

四、及时信息公开

(一)各区县市环保部门要及时公开执法工作进展和成效,曝光违法案件,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氛围,起到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案件处罚信息要及时在12369行政处罚系统中填报。

(三)各区县市环保部门应于每月23日前,将专项执法工作情况以环湖利剑专项行动问题企业查处整改台账(附件2)电子文档和扫描文件的形式上报。

联系人:梁小红

电  话:7256255

邮  箱:liangxh888@163.com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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