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7年环保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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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环发〔2017〕29号

  

各区县市环保局(分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环保局(分局),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度环保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度环保重点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满分为500分,根据考核分数评为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请各区县市(含五小区,下同)环保局(分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并于2017年12月25日前,根据考核细则将自查自评总结(包括每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和自评分)报市局办公室。市局考核牵头科室(单位)要按照考核细则严格落实考评,于2018年1月5日前将考核(评分)结果报局办公室汇总。考核结果将通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联 系 人:朱昱睿

联系电话:0736—7222562

    

附件:2017年环保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细则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11日

附件环保重点工作考核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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