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环函〔2017〕16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分局),常德经济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环保局(分局):
为做好2016年度全市环保产业统计工作,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环保产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湘环办函[2017]20号)文件要求,现将2016年全市环保产业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环保产业统计范围、全面
根据湖南省环保产业统计报表制度,报表统计范围为省内专业或兼业从事环境保护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和环境服务活动,并独立核算的国有法人单位和环保产业年销售(经营)收入200万元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等。请各地环保局要对辖区内2016年度环保产业统计单位名录进行动态更新,确保符合条件的单位全部纳入年度统计。
二、确保环保产业统计按时完成
请各地环保局做好工作安排和调度,于2017年3月8日前完成本地2016年度环保产业统计并上报市局。不具备计算机填报条件的被调查单位,可由各地环保局代其录入、上报数据。各地环保局将审核符合要求的数据由软件生成数据包,上报至市环保局科技科。
2017年环保产业统计季度报表(数据包)请各地环保局分别于2017年4月13日、7月13日、10月13日前上报2017年第一、二、三季度的数据,第四季度统计与年报合并进行。
三、确保环保产业统计责任落实
各地环保局要提高对环保产业统计工作的重视和工作力度,明确专人负责,落实环保产业统计的岗位和责任。为方便工作联系,请各地环保局2月17日前将环保产业统计人员名单表(见附件)报至市环保局科技科。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 鑫
电话:0736-7223357
QQ及邮箱:25003531@qq.com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