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环委发〔201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管理区管委会:
根据市政府全市环保重点工作紧急调度会的工作要求,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9个督导组5至6月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三查一挂”问题整改情况及《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查处环保违法行为情况实施驻县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5月25日至6月30日,每周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三查一挂”问题整改工作和贯彻《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查处环保违法行为情况督导一次。
二、督导内容:
(一)大气污染防治
1、专项行动启动情况:主要督导5月19日市政府紧急会议后是否开会部署,是否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是否建立了专门的工作班子,是否落实了部门责任。要求提供书面汇报材料、专项行动方案。
2、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燃煤小锅炉淘汰、重点行业整治、加油站油气回收、工地扬尘控制、道路扬尘控制、餐饮油烟治理、禁止露天焚烧垃圾、禁止秸杆焚烧、加快黄标车淘汰和限行、关闭粘土砖厂等十项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要求每项任务有专门的工作方案、有责任部门、有时间节点、有具体措施。
3、空气自动站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情况:重点是市城区空气自动站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情况,是否制定了综合整治方案,是否清查了空气自动站周边1000米范围内的污染源,是否针对污染源制定了整治和管理措施。要求提供空气自动站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二)“三查一挂”问题整改情况
1、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环保综合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省人大《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发现的10个问题和市人大《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发现的28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4、环保部挂牌督办的3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贯彻《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查处环保违法行为情况
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贯彻《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对环保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重点是实施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按日计罚和司法移送的情况。
三、督导安排
督导工作分九个组进行:
第一组组长:杨成英(市环保局局长),副组长:赵晋弘,资料员:佘冰卉,督导地点:石门县、西湖管理区;
第二组组长:陈建国(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副组长:胡玉,资料员:李沅知 督导地点:津市市;
第三组组长:丁指南(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组长:李民峰,资料员:张鹏,督导地点:汉寿县、武陵区;
第四组组长:唐俊武(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组长:吴群伟,资料员:郑明涛,督导地点:临澧县、西洞庭管理区;
第五组组长:何书元(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组长: 刘建军,资料员:卓德祥,督导地点:桃源县、桃花源管理区;
第六组组长:许 平(市环保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副组长:岳健,资料员:周若琛,督导地点:澧县、柳叶湖管理区;
第七组组长:杨希刚(市环保局副调研员),副组长:赵军,资料员:余振华,督导地点:安乡县;
第八组组长:章宏炮(市环境监测站站长),副组长:刘希彦,资料员:余振武,督导地点:鼎城区、经开区;
第九组组长:王金华(市纪委驻市环保局纪检组长),副组长:刘峰,负责对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履责情况进行督导追责。
四、督导方式
1、听汇报。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将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及“三查一挂”问题整改情况、贯彻《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查处环保违法行为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2、查收资料。各县市区需提供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空气自动站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武陵区、鼎城区、经开区、柳叶湖度假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表、“三查一挂”问题整改情况明细表、贯彻《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查处环保违法行为情况表。
3、看现场。每类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和“三查一挂”问题整改情况现场抽查。
五、其它事项
1、各县市区环保局(分局)局长是此次督导的联络员,负责协调本县市区的督导工作。
2、以督政为主,督企督政相结合,及时掌握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环保责任的情况。
3、各督导组每周开展一次驻县督导,除现场检查外,需收集各县市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空气自动站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武陵区、鼎城区、经开区、柳叶湖度假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表、“三查一挂”问题整改情况明细表、贯彻《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查处环保违法行为情况表等资料,并形成每周督导情况简述。各组资料员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市局污防科高艳玲(电话:7220393,13975600737,邮箱:cdwgk2010@163.com),“三查一挂”进展情况资料报市环境监察支队李沅知(电话:7225211,18273618916,邮箱:450151640@qq.com),贯彻《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查处环保违法行为情况资料报市环境监察支队佘冰卉(电话: 13667480319,邮箱:20924218@qq.com)。
4、督导情况每周汇总后专题呈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并通报全市,邀请省市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和正反方面典型曝光。
常德市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