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changd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68号,邮政编码:415000,电话:0736-7222562,传真:726997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正确指导下,常德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国家、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常德市落实国、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文件为重点,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公开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李宏秋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为副组长,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副局长朱昱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督办等日常工作。市、县两级均明确了信息联络员,加强了沟通衔接,形成了层级负责机制和网络化管理体系。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原则,把政务公开的各项任务按职责分工分解到局属各单位,制定出台了《常德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责任科室政务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及工作目标要求,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畴,作为科室和个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同时,加强市县生态环境部门之间政务公开工作的交流、学习、探讨、指导,及时分享有关学习资料,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指出并要求整改,对存在的困难尽量予以帮助解决,对好的工作经验做好交流学习,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内营造出良好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
(二)围绕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全面落实
紧扣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大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中央交办、督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等信息;全面公开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和环境监管等信息。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15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0条;政务动态信息695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406条;征集调查4期。在信息公开目录信息中,部门文件31条、机关简介10条、计划总结1条、财政信息51条、统计年报1条、人事信息8条、建议提案13条、发展规划3条、生态环境110条、建设项目环评137条、环保业务41条。行政许可信息实现全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决定全文公开。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没有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三)规范公开程序,确保信息质量
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开政务信息,对于局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公开信息,主要把好“三个关口”:一是把好拟稿关,拟稿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对公开的内容把好关,负好责,从源头上保证公开信息的质量。二是把好保密审查关,每篇公开的信息都要填写保密审查表,内容交保密员审查,除涉及国家机密、行政相对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务,全部面向社会公示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把好审核关,各责任科室(单位)编写的政务公开信息需报分管领导审核,重大信息报主要领导审核后上网公示。
(四)完善平台建设
1.设立政务公开栏。在局机关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置政务公开栏,公开市生态环境局及各职能科室的工作职责,并在科室职责调整后及时进行更新。
2.发挥门户网站作用。及时公开环境质量、行政许可、环境监督执法等各类信息。2022年来,我局网站无因“四不”等问题被通报批评的情况。
3.新闻发布回应社会关切。连续多年坚持召开新闻发布会,定期发布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公报,进一步规范新闻发布内容、形式和流程。今年组织新闻发布会3次,新闻通气会1次。
4.加大主题活动宣传力度。2022年六五环境日宣传融合六五环境日、端午节和儿童节三个节日,整合策划,营造出浓厚的宣传氛围。现场吸引2千余人打卡,新华社现场云等各类平台直播观看量突破110万人次,四联漫画大赛展示页面访问量突破220万人次。7月份以来,开展常德市“利剑”行动主题宣传,常德日报、常德电视台、常德政府网等本土主流平台均开辟“利剑”行动报道专栏,实现重大行动宣传的同频共振,为“利剑”行动主战场摇旗呐喊,先后在各级平台发稿1500余条,营造出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5.加强宣传矩阵建设。我局新媒体矩阵目前有微信公众号“常德生态环境”、新浪微博“常德市生态环境局”,还打通了新浪看点、澎湃问政、一点资讯等内容推送平台,营造“一次发声、多点发力、全网传播”的高效传播格局,在内容、推送等环节发力。同时,宣传工作与本局投诉中心建立互动机制,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账号上开通举报投诉窗口,接诉后第一时间移送投诉中心即时处理即时回复。
6.优化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审批办全体工作人员到市民之家集中办公。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置了环保政务服务窗口,印制了《环保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及各项审批服务事项明白纸,简化程序,方便群众。政务服务办事项目已在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办理,业务办理未出现“二次录入”,未发生行政过错在电子监察系统产生红、黄牌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一年来,共受理社会公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工作流程,所有申请事项均在法定时间给予了及时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 | 0 | 1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4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5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6 | 0 | 1 | 1 | 0 | 0 | 1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1 | 1 | 0 | 0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6 | 0 | 1 | 1 | 0 | 0 | 1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部分信息公开时效性不足、公开程度把握不够准确、公开形式不够多样化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 加强对各科室、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使其能够熟练掌握政务信息公开操作流程。
(二)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公开细则,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 丰富政务公开工作形式。积极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及渠道,以更加喜闻乐见的方式将生态环境政策信息及时传递给广大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报告中本年处理行政许可决定数量仅包含本局官方网站公开的许可数量,未包含其他平台许可数(2021年所有平台公开的行政许可决定数量为353)。2022年统计的数量为所有平台公开的行政许可决定数量。
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