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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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科室(单位)、各分局:

为深入贯彻《常德市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常普法办〔2022〕1号)和《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常人常发〔2022〕14号)精神,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落实普法责任,在《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文件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落实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宏秋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许平同志任执行副组长,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生态环境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法规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收集整理,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

(一)共性清单

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法典的宣传普及,深入宣传促进高质量发展、助推“三高四新”战略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本部门职责、管理、执法和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法规科牵头,办公室、综合科、人事科、机关党委等配合落实)。

(二)个性清单

重点宣传普及环境保护法(法规科);

水污染防治法(水科、支队);

土壤污染防治法;(土科、支队)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土科、支队);

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科、支队);

噪声污染防治法(固废科、事务中心、支队);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固废科、事务中心、支队);

环境影响评价法(市审批办、事务中心、支队);

清洁生产促进法(市审批办、事务中心、支队);

长江保护法(水科、支队、自然科);

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水科、支队);

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法规科);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土科、支队);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固废科、支队);

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大气科、支队)、

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各科室按职责分别落实)

三、建立普法年度任务清单制度

(一)共性指标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宣讲不少于1次。(人事科、法规科)

2.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法规科、办公室、机关党委)

3.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内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人事科)

4.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人事科、法规科)

5.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年内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或法治学习讲座不少于1次。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98%以上。按规定及时编辑、更新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学习读本和考试题库。(法规科以及各科室)

6.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是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法规科)

7.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报送不少于3个典型案例。(办公室、支队、事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别落实)

8.结合乡村振兴联系点打造本单位普法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少于1次。(办公室、自然科等)

9.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八五”普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并抓好组织实施。(法规科等)

(二)个性指标

1.2021-2025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每年至少1次。(法规科等)

2.2022年组织开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噪声污染防治法》《洞庭湖保护条例》的学习宣传。(审批办、支队、水科、大气科等)

3.2022年组织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的学习宣传。(固废科、事务中心、支队等)

4.2023年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的学习宣传。(大气科、支队等)

5.2024-2025年组织开展《长江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常德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学习宣传。(水科、土科、支队等)

四、建立以案释法制度

在局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专栏,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执法人员要结合相关案件,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对案件参与人进行释法说理、对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等活动。每季度向市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报送1个以上执法、普法或法治创建方面的典型案例。(办公室、事务中心负责设置专栏;支队负责提供执法典型案例;法规科协调各科室、分局提供普法或法治创建典型案例)。

五、工作要求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已纳入《2022年度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普法工作切实融入日常环境监管的全过程,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努力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深厚氛围。各分局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普法工作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并抓好落实。

各科室(单位)、各分局每月25日前将当月工作推进情况报法规科汇总,并于9月25日前、12月25日前按要求报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工作邮箱:fgk7224362@163.com)


附件:

1.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普法责任清单.xlsx

2.常德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xls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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