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推荐2022年度生态环境领域市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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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2年污染防治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常生环委发〔2022〕2号)规定,经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拟表扬激励对象公示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改善幅度拟奖励鼎城区。

二、水质综合指数及改善幅度拟奖励澧县。

三、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完成数量比例及质量拟奖励临澧县。

四、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夏季攻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拟奖励汉寿县。

公示时间从2023年1月3日至1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书面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科。联系电话:0736-7873013。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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