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陕煤电力石门有限公司及石门湘一建材有限公司2家企业相关减排量核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常德市生态环境关于印发<常德市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方案>的通知》(常环发〔2024〕9号)文件要求,经县局审核,市局核定,现将陕煤电力石门有限公司及石门湘一建材有限公司2家企业相关减排量的核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7月3日至7月13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对减排量核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我局,逾期视为无意见。
附件:
陕煤电力石门有限公司及石门湘一建材有限公司2家企业减排量核定表.docx
联系人:周若琛, 联系电话:15886673740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3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