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赴常德市开展排污许可试点核查
日前,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联合专家组赴常德市,就“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机衔接改革”试点工作开展现场核查工作。
会议现场
专家组先后听取了常德市、常德经开区、常德高新区、相关企业及技术支持单位相关工作汇报,并前往经开区、高新区进行了现场调研,对企业在排污许可与环评审批试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专家组首先对常德市试点相关工作特别是该市在审批程序、内容衔接及日常管理等事项所形成的有效成果表示了肯定,并就进一步梳理和提炼制度衔接工作亮点、问题建议等提出了优化建议。专家组表示,排污许可试点工作是实现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环境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应充分总结工作经验,形成可复制、可借鉴,最终实现环境风险可控的“湖南模式”。
“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机衔接改革”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关于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积极探索排污许可管理的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对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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