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个单位6名个人获得省联合表彰
《关于表彰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湘人社发﹝2020﹞45号)日前由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有38个单位荣获先进集体称号,91名同志获得先进个人称号。
常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汉寿分局荣膺先进集体称号;刘设平、黄道兵、李海、陈文华、熊中秋、许湘波被评为先进个人。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28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逐级推荐、评选,并经省人社厅、省生态环境厅审定,产生上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常德市生态环境系统历来勇于争先、敢打硬仗,在近年来坚决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性好转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上述当选的单位和个人,只是其中的部分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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