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作“严督察”试点经验发言
9月21日上午召开的全省“四严四基”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呙滨辰作了题为《创新制度机制打造精准响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样板”》的发言。此次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经验交流会,安排了包括我局在内的10个单位作经验交流发言。
呙滨辰发言
会议现场
作为湖南省生态环境系统首批“四严四基”中“严督察”制度创新试点单位,常德生态环境局党组深感任务光荣、责任重大,坚持把严督察作为推动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的有力抓手,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了大环保格局的形成。
在试点的具体工作中,我局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健全“严督察”六大机制:
领导督导机制
市委、市政府成立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政府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区县市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委书记、市长坚持每个月都到现场督促整改,分管领导坚持每周集中1—2天时间对交办问题整改开展点对点、全覆盖现场督导。
快速响应机制
贯通督察全程响应通道,把督察响应分为配合督察准备、配合督察进驻、配合督察整改三个阶段,对每个阶段应做的具体工作均进行明确、细化;建立快速响应的交办机制,对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的任务派遣,采用微信、传真“两交办”,责任单位及时响应,按时办理回复。部门联动机制
在全省率先出台督察期间“关停企业恢复生产的管理办法”,探索建立“三个一样”的整改企业复工的把关机制,即“复产复建的核查部门与停产停工的查处部门一样、复产复建政策标准与督察进驻期间停产停工的政策标准一样、停产停工的责任义务与核查复产复建的责任义务一样”,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通报肯定。
督办调度机制
积极推行“三级督办制”, 创新督办模式,形成O2O(线上对线下)交办、督办、回应模式,压实了各级各部门的整改责任,提高了督办整改效率。
整改销号机制
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班人员一抓到底、一条意见一本台账”的要求,明确整改销号“五有”制度,即有方案、有评审、有认定、有验收、有公示。
奖惩激励机制
对督察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清单,视情采取函告、通报、约谈等措施,情况严重的,移交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同时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开展量化评比,区县市和市直单位分别按30%、15%的比例评选先进单位并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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