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
今年 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普法办关于 2025年“ 宪法宣传周” 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于12月4日上午8点半开展了宪法宣誓仪式,执法支队(含武陵大队、鼎城大队)全体人员参加此次活动。
宪法宣誓仪式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星瑜领誓,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宣誓人右手举拳、跟诵誓词,作出庄严宣誓。
宣誓仪式后,全体人员参观了宪法宣传周宣传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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