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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被划为Ⅰ类秸秆禁烧管控区 全市禁烧耕地面积比例为92.22%

2025-06-18 09:22 来源:常德融媒 点击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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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简称《方案》)的通知,将全省秸秆禁烧管控区划分为3类,常德市被划分为Ⅰ类秸秆禁烧管控区,全市禁烧耕地面积比例为92.22%。

《方案》明确,禁烧区划定以耕地为目标对象,将耕地集中连片、露天焚烧多发频发、环境影响大等重点区域划入禁烧区,防止简单“一刀切”;全省将禁烧管控区划为Ⅰ类、Ⅱ类、Ⅲ类,3类管控区禁烧耕地面积比例原则上分别不能低于90%、70%、60%。

2025年1月,湖南省出台《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简称《规定》),明确由省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机构科学合理划定禁烧区。按照《规定》要求,常德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原有的秸秆禁烧区、限烧区进行调整,并根据《方案》划定禁烧区。调整后的禁烧范围主要包括:市政府所在城市及9个县市区政府所在城市的城区实体地域及外围一定范围内的耕地,5条铁路(高铁)、6条高速公路、4条国道、27条省道沿线两侧耕地,1个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耕地,以及耕地集中连片、露天焚烧多发频发、环境影响大等重点区域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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