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环境保护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职责分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常德市环境保护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进行分工。
局党组书记 关建锋
1.对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主持抓好市环保局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内容的落实。及时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市环保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指导全局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3.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的部署要求,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结合市环保局工作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整体工作格局,同目标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4.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其他局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的有效机制,确保“一岗双责”落实到位。
5.负责局领导班子、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听取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关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专题汇报,及时解决重大问题。
6.组织并主动参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
7.加强对局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廉洁自律的教育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局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
8.配合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配合支持上级纪检机关对本局系统反腐败工作中重大案件的查处。
9.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树立良好形象。
局长 杨成英
1.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听取局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作风建设工作专题汇报,强化全局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对局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廉洁自律的教育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局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
4、配合上级纪检机关对本局反腐败重大案件的查处。
5、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做好表率。
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陈建国
1.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抓好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局规划财务科、环境影响评价科、行政许可办、自然生态保护科和生态文明建设办(土壤污染防治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财务管理、环境生态规划、建设项目环境评价、行政许可、自然生态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监督检查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局规划财务科、环境影响评价科、行政许可办、自然生态科和生态文明建设办(土壤污染防治办)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及作风建设工作汇报,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和制度,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管好分管科室、部门的领导干部。
3.按照上级部署,搞好分管科室、部门的作风建设工作,重点规范工作人员行为,使其做到从严审批、廉洁从政,树立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思想,促进环保事业不断健康发展。
4.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活动,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验收工作中,不得强令指定环评单位,严禁收取不正当费用、有价证券等不廉洁行为。
5.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分管科室、部门的违纪违规问题,做好分管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6.督促责任范围内科室、部门完成年度党风廉政责任目标。
7.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做好表率。
副局长、党组成员 丁指南
1.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市环保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市环境监察支队(含环境应急)、市辐射管理站(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市环境投诉处理中心、市环保局武陵分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环境执法、排污费征收、放射性危险性废物管理、环境污染投诉及武陵区范围内的项目建设、环境监管以及招商引资等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定期听取市环境监察支队、市辐射管理站(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市环境投诉处理中心和市环保局武陵分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及作风建设工作汇报,经常了解和掌握廉洁自律情况,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制定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3.抓好市环境监察支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及作风建设工作。严格环境执法,及时批办调处信访,做到秉公执法,禁止出现大案小办,小案大办,有案不办行为。依法依规核定、征收排污费。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到人,妥善处理环境应急事件,确保不出现重大污染事故。
4.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分管单位和部门的违纪违规问题,做好分管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5.按照上级部署,搞好市环境监察支队、市辐射管理站(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市环境投诉处理中心和武陵分局的反腐纠风工作,重点加强规范工作人员行为,使其在工作中做到廉洁从政,树立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思想,促进环保事业不断健康发展。
6.督促责任范围内各单位完成年度党风廉政责任目标。
7.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做好表率。
副局长、党组成员 唐俊武
1.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研究部署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本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对局人事科、局机关党委和市环保局柳叶湖分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人事、党务和柳叶湖范围内的项目建设、环境监管等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分析、研究分管科室、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管理好分管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干部。
3.按照上级部署,搞好分管科室、部门的反腐纠风工作,重点加强规范工作人员行为,使其在工作中做到廉洁从政,树立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思想,促进环保事业不断健康发展。
4.督促责任范围内各单位完成年度党风廉政责任目标。
5.协助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本局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
6.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做好表率。
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王金华
1.对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监督负总责。在市环保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市环保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落实市纪委驻环保局纪检组向市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及时向市环保局党组传达市纪委有关工作要求、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情况。及时贯彻市环保局党组和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加强沟通协调,解决落实“两个责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4.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督查,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5.督促市环保局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
6.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责用权情况的监督。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对有失职行为的领导干部严格问责。
8.对党员干部存在的作风、纪律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
9.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做好表率。
副局长、党组成员 何书元
1.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市环保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局污染防治科(机动车污染监管、大气污染防治办)、局法制科、信息中心、局工会老干办和市环保局驻桃花源环保工作组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机动车污染监管、大气污染防治、环境法制、环境信息、环境宣传教育、数字环保建设及营运管理、工会与老干工作和桃花源范围内的项目建设、环境监管等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及作风建设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分管科室、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和制度,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管理分管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干部。
3.按照上级部署,搞好分管科室、部门的反腐纠风工作,重点加强规范工作人员行为,使其在工作中做到廉洁从政,树立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思想,促进环保事业不断健康发展。
4.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分管单位和部门的违纪违规问题,做好分管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5.督促责任范围内各单位完成年度党风廉政责任目标。
6.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做好表率。
总工程师、党组成员 许平
1.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市环保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局科技标准产业科(环境监测科)、市污染减排办公室、排污权交易中心、水污染防治办和市环境监测站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在线监测监督、污染减排、排污权交易、环境科技、水污染防治及环境监测等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定期听取分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及作风建设工作汇报,经常了解和掌握分管单位的廉洁自律情况,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制定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3.按照上级部署,搞好局科技标准产业科(环境监测科)、市污染减排办公室、排污权交易中心、水污染防治办和市环境监测站的反腐纠风工作,重点加强规范工作人员行为,使其在工作中做到廉洁从政,树立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思想,促进环保事业不断健康发展。
4.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分管单位和部门的违纪违规问题,做好分管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5.督促责任范围内各单位完成年度党风廉政责任目标。
6.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做好表率。
调研员 卜忠华
1. 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市环保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环境科学学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环境科学学会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大气污染防治办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
2. 定期听取环境科学学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及作风建设工作汇报,经常了解和掌握廉洁自律情况,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制定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3. 按照上级部署,搞好分管部门的反腐纠风工作,重点加强规范工作人员行为,使其在工作中做到廉洁从政,树立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思想,促进环保事业不断健康发展。
4.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分管单位和部门的违纪违规问题,做好分管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5.督促责任范围内各单位完成年度党风廉政责任目标。
6.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做好表率。
调研员 魏利权
1. 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市环保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环境科技、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
2. 定期听取科技标准产业科(环境监测科)、水污染防治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及作风建设工作汇报,经常了解和掌握廉洁自律情况,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制定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3. 按照上级部署,搞好分管部门的反腐纠风工作,重点加强规范工作人员行为,使其在工作中做到廉洁从政,树立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思想,促进环保事业不断健康发展。
4.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分管单位和部门的违纪违规问题,做好分管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5.督促责任范围内各单位完成年度党风廉政责任目标。
6.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做好表率。
副调研员 杨希刚
1.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市环保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局办公室、局后勤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局机关文秘档案、机关后勤、机关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定期听取局办公室、局后勤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及作风建设工作汇报,经常了解和掌握廉洁自律情况,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制定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3.按照上级部署,搞好局办公室、局后勤服务中心的反腐纠风工作,严格落实招标采购、公务接待和公车管理制度,建设节约型机关,强化机关工作规则的贯彻执行,规范工作人员行为。
4.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分管单位和部门的违纪违规问题,做好分管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5.督促责任范围内各单位完成年度党风廉政责任目标。
6.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做好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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