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惠及515万群众
5月6日下午,常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1次主任会议,讨论了《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据悉,我市自2006年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共建成集中供水工程418处、分散工程3.95万处,基本解决了515万农村人口(县城以下)的饮水安全问题。
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2006年至2013年,中央和省级下达给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资金11.58亿元,解决了22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2014年至2015年,市委、市政府把城乡居民饮水安全作为“一号工程”,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攻坚,2年筹措建设资金16.68亿元,全面解决剩余287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率先在全省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2016年至2019年,全市共投入资金8.55亿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202.99万人,截至2019年底,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3.2%。目前,全市农村供水主要是实行三种模式,城乡供水一体化,服务农村人口69万人;区域供水规模化,服务农村人口398万人;因地制宜分散供水,服务农村人口48万人,确保实现饮水安全全覆盖。
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方面,我市出台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法》,从制水、供水、检测、安全监管、工程维修养护等方面,明确了管理目标、内容和措施,完善了配套设施。全市已建成农村供水市级水质检测平台1处、县级检测平台8处、水厂自检平台153处,安装视频监控的农村水厂有155处,为保障供水水质和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撑;开展了示范创建。按照“水质达标、水量充足、水压稳定、制度健全、运转正常、环境优美”的目标,全市已创建“农村饮水安全示范水厂”130家、“长效机制示范水厂”40家。
2019年至2021年,我市将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经营管理专业化”要求,开展全市农村安全饮水“三年提质改造行动”,计划全市建设34个万吨规模以上的大水厂,全部采用江河水或大、中型水库等优质水源;同时,采用大水厂制水,小水厂买水供给用户;取缔不合格水源和水质不达标的小水厂,确保供水水质和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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