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指令(2024年3号)
根据省气象局、省监测中心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受北方污染传输和本地不利扩散条件影响。预测我市2月9日至11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150将持续48小时以上。依据《常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要求,经市蓝天办紧急会商并报市蓝天保卫战指挥部领导同意,决定从2024年2月9日9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3号指令。请各单位严格落实以下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1.提醒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2.提醒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佩戴合适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合适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建议中小学、幼托机构暂停体育课、体育比赛、大课间活动等各类室外活动。
4.医疗机构应积极开展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危害的科普宣传,增设呼吸类等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延长工作时间,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5.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要组织专家解读预警信息和采取的应急措施效果,宣传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和公众健康防护知识,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客观评价并积极参与到应对工作中。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执行压氮减排,相关企业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鼓励垃圾发电厂压减负荷50%以上。
2.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用人工影响局部天气措施,改善大气环境。
3.倡导未纳入应急管控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控制污染工序生产,主动减排,可在达标排放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污染工序的生产时间,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
4.倡导企事业单位节约用电,减少能源消耗,冬季取暖设施温度较平日调低2-4摄氏度;减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推广使用节能照明灯具,尽可能减少照明数量和时间。
5.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6.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实施对应预警级别下的应急减排措施,综合利用国网电力大数据平台、住建云建设项目信息监管平台、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控平台、智慧交通监管平台、常德市建筑垃圾管理监控平台、常德市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平台等信息技术监管,减少污染物排放。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督导落实以下措施:
1.工业源管控。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减排清单,精准实施黄色预警级别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按照企业应急响应“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的停限产生产装置、工艺环节和各类关键性指标,做到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应以停止排放污染物的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为主;对不可临时中断,通过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减排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应当依法安装废气自动监控设施和分布式控制系统,并能够提供一年以上的数据记录,同时应根据季节特点指导企业预先调整生产计划,确保预警期间能够落实减排措施。避免对非涉气工序、生产设施采取停限产措施,确保应急管控措施精准到位,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2.扬尘源管控。按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要求实施黄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渣土运输等建筑作业,对裸露地面、物料堆场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强遮盖。在日常清扫频次的基础上增加城市道路及其他易产生扬尘路段的机械清扫、洒水、冲洗频次(道路洒水在天气气温2摄氏度以下除外)。加大对渣土运输扬尘等行为的巡查力度。
3.移动源管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按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要求实施黄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除应急抢险、民生保障工程外,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运输车辆停止上路行驶。涉大宗物料运输单位(日载货车辆进出20辆次及以上)应制定详细交通运输源头管控方案并配备有关硬件监管设施。移动源除明确停驶方案外,还应严格执行源头管控有关要求,包括加强油品储运销环节监管和加油加气站油气回收系统的使用情况排查、开展油品检测、抽查机动车销售企业环保达标情况,以及加强柴油货车路检路查以及集中使用、停放地入户检查的频次和力度等。加大不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4.面源管控。从严查处农作物秸秆及杂物焚烧、露天烧烤、烟花爆竹无序燃放、餐饮油烟无组织排放等违规行为。
5.强化保障。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加大预测预报力度、对县市区加大指调度力度。
请各单位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指令”发布后1小时内报送指令响应情况、24小时内报送指令执行情况。响应情况可通过微信群、电话、书面等方式报送,执行落实情况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以书面形式报送市蓝天办,并同时提供电子版。
指令执行时间:2月9日9时至蓝天办发布解除指令止(预计2月11日24时)
联系人:曾梓峻 电 话:7222335
传 真:7223357 邮 箱:cdwgk2010@163. com
常德市蓝天保卫战指挥部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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