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环提复〔2024〕4号A类
市林业局:
韩庆等3名委员在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西洞庭湖湿地保护的提案(第284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我市高度重视西洞庭湖湿地生态环保工作,把守护“一江碧水”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以落实。近年来,我局按照省、市部署,切实加强西洞庭湖湿地保护,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狠抓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为主抓手,全市27.7万亩珍珠养殖全面退出,天然水域全面禁止投肥投饵,每年推广绿肥种植33万亩,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3%;完成水产养殖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15030亩;完成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水产养殖尾水治理16800亩;全市82条农村黑臭水体全面启动治理,已完成65条治理任务,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
2.狠抓城乡生活污水处理。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为重点,着力提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效能,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5.97%,2022年全市新建城市污水管网39.77公里,改造城市污水管网40.55公里,2023年新建城市污水管网22.71公里,改造城市污水管网62.01公里。乡镇污水收集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其中2022年新建污水管网22.87公里,2023年新建污水管网29.9公里。市城区12条、县级市7条黑臭水体保持“长制久清”;市城区污水净化中心新建尾水人工湿地500多亩,出厂水主要指标达到Ⅲ类标准。
3.狠抓工业园区环境管理。加强全市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收集管网排查整治,全市10个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全部达到100mg/L以上。全面推进工业园区第三方治理,落实“环保管家”,完成了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园区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并新完成2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浓度治理工程,建设人工湿地110亩。同时,全市35个园区生态环境问题和津市6项化工片区完成规范化整治任务(包括化工片区涵盖企业15家的“一企一管”二期建设、化工园区初期雨水收集池建设、安装在线监测系统、雨水监测池出口位置联动阀门,标识牌、视频监控设置等)均已完成整治。
4.狠抓重点内河、内湖治理。以珊珀湖、北民湖、安乐湖、冲天湖4个内湖和安乡县虾扒脑哑河,汉寿县岩汪湖哑河,澧县梦溪河,鼎城区老渐河、马家吉河,桃源县白洋河、陬溪河、延溪哑河等8条内河为突出重点,近三年共完成27个治理项目,采取重点区域底泥清除、污染源生态拦截、湿地生态修复等工程措施,有效促进了内湖内河水质改善。
5.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治。高标准推进中央和省级交办问题整改,以点的问题整改带动面上问题的提升,以岸上问题整治促进水环境质量提升,从源头上削减污染负荷。全市共整改完成上级交办的涉水问题22个,有效控制了污染源头,并创造了“常德经验”,鼎城石板滩石煤矿坑废水治理、津市工业园甲苯超标排放问题整改、桃花源外围违规采砂整改等正面典型案例,先后被国家、省推介。
6.狠抓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2023年全面完成西洞庭湖、沅水、澧水、虎渡河干流并向两岸各延伸2公里范围内的入河湖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共排查疑似点位2242个,确定排污口923个,问题排污口257个,完成了生态环境部要求的执法信息、监督管理双平台录入工作。同时,在2023年度内完成了111个问题排污口整治,完成比例为43.2%,远超过省30%任务要求。
7.狠抓资金投入。市、县两级积极加大洞庭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以来全市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行动约投入30亿元以上资金用于各项治理。
8.狠抓西洞庭湖湿地保护。一是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实施洞庭湖区退田还湖和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开展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守好西洞庭湖生态环境底线。二是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汉寿县是湖南省重点生态功能区,每年获得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上千万元。为确保生态环境质量不下降,省、市生态环境部门每年均对汉寿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价,2022年汉寿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结果为轻微变好。三是推进“三线一单”制度落实落细,切实抓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守好洞庭湖区高质量发展底线。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建议
1.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聚焦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行动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治理,进一步规范沅水、澧水、西洞庭湖河道采砂行为,全面推进全市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溯源及整治工作,严格控制污染源头,推动西洞庭湖水质持续改善。
2.从严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立足减存量、控增量、还老账、不欠新账,重点聚焦中央、省级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和“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交办的暂未销号问题,强力推进整改,消除西洞庭湖存量生态环境问题;配合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推动解决威胁西洞庭湖湿地生态环境质量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巩固省人大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成效,加强“洞庭清波”专项监督,防止问题反弹。
3.着力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统筹推进洞庭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西洞庭湖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确保西洞庭湖湿地生态质量稳中向好。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争取更多补偿资金和优惠政策,促进西洞庭湖湿地绿色高质量发展。
4.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积极推进双碳工作;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和减量替代政策,坚决防止西洞庭湖地区“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争取在洞庭湖地区试点实施碳排放权交易,推动发展绿色低碳循环产业。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2日
签发人:李宏秋 联系人:吴亚平
联系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7222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