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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82号代表提案的会办意见

2023-03-22 16:11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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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环提复〔2023〕5号B类

市农业农村局:

蒋利荣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秸秆禁烧工作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相关情况介绍

过去秸秆除少量用于垫圈、喂养牲畜、堆沤肥外,在广大农村地区大部分作为燃料利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转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增强,导致田间地头出现了大量富余秸秆,为解决再生产矛盾,农民群众往往采取田间地头直接焚烧的方式消除对下茬作物的影响,从而导致对大气形成一定程度的污染。因此,相关部门出台多种禁烧方案,采取相应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在一定区域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对秸秆、落叶等进行综合利用。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等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从2018年以来,上级部门把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焚烧火点纳入了对各市州污染防治攻坚考核,同时,我市也将各区县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焚烧火点纳入了对各区县市的污染防治攻坚考核。

二、主要工作情况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从2020年起每年给各市州下达了火点考核目标,为能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完成火点考核目标,我单位主要有以下举措:

1.压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2019年常德市财政局、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常德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了《常德市市城区秸秆及垃圾禁烧工作考核惩罚办法(试行)》。常德市蓝天保卫战指挥部办公室设于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全市蓝天保卫战日常工作与各单位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的督导考核。蓝天办通过考核办法督促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着力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基料化、探索可推广的综合利用模式,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同时增加地方收入。

2.开展专项督查巡查。在巡查督查过程发现的火点遵循“劝导为主,罚款为辅”的原则,市蓝天办在日常大气污染防治巡查过程中发现火点以悉心劝导农户为主,市蓝天办专项督查发现的火点以通报批评区县市、乡镇(街道)为主。

3.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企业。鼓励秸秆综合利用企业,为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简化环评手续,为企业提供服务。在严管的同时,坚持疏堵结合,加强综合利用,为秸秆找到“归宿”、为群众找好出路。今年2月由市政府办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具体承办,市生态环境局协助,其他相关单位配合开展了秸秆综合利用现场调研考察,并形成了调研报告及《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若干意见(试行)》(草案),目前该草案已经过了意见征求和司法审核程序,计划3月上市政府常务会,4月份正式出台《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若干意见(试行)》。

三、下一步工作

1.统一思想认识。建议主办单位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如农业部门负责搞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秸秆综合利用的组织落实工作;科技、发改、财政部门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立项和资金倾斜,广辟资金来源,做好后勤保障和督促检查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出秸秆还田补贴政策,提升农民回收利用秸秆的积极性。各部门形成合力,才能够推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不断发展。

2.加大宣传力度。建议以乡镇(街道)通过播放“秸秆禁烧刻不容缓”宣传片,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车、提示牌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禁烧氛围。

3.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投入。建议以农业和科技部门为主,研究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操作方案,以乡镇为单位探索适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如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秸秆堆肥、秸秆栽培食用菌等多元化综合利用。

4.科学开展巡查。秸秆焚烧高发期,建议主办单位联合会办单位成立专项督查组在全市范围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进行督查巡查,督导各区县市层层压实责任,实现网格化管控,定期发布通报。我单位将坚持从严抓、从紧管,保持常态巡查的高压态势在职责范围内狠抓秸秆禁烧工作,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2日


签发人:万 勇             联系人:吴亚平

联系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7220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