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开展“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
近日,湖南省纪委监委组织召开“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部署会议,总结近年“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的成效与做法,部署开展全省“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这是湖南省持续推进“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的又一有力举措。
从2019年7月起,针对生态环境领域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湖南省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连续四年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推动全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保障各项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据统计,仅在2022年“洞庭清波”专项行动中,全省就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330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129人,党纪政务处分355人。
“以前这是条臭水沟,晴天臭气熏天,下雨污水横流,附近居民怨声载道!”家住常德市武陵区的李先生向记者介绍,家附近横穿常德城北的穿紫河,沿岸曾密密麻麻分布着百余个排水口,水体又黑又臭,“现在水清了,空气也变好了,我们的居住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
治理后的穿紫河
不只是穿紫河,经过专项治理,环洞庭湖区不少曾经的“臭水沟”“臭水湖”如今都变成了水清岸绿的生态公园。据了解,2022年湖南省147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98.6%,洞庭湖总磷浓度下降到0.06毫克/升,西洞庭湖水质连续两年达到Ⅲ类,南洞庭湖首次达到Ⅲ类。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湖南省纪委监委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总结成功经验,决定今年起部署实施“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
“较往年专项行动相比,工作内容进一步拓展,运行模式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该省纪委监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作为“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的“2.0版”,常态化监督工作在各方面进行了升级——治理地域更广,从环洞庭湖区相关市州拓展到“一江一湖三山四水”全省范围覆盖;治理内容更多,从“治水”拓展到“治水、治土、治气、治林、治煤、治砂、治矿、治渔”八个方面;治理的重点不同,从过去的洞庭湖水污染治理拓展到全省“蓝天”“碧水”“净土”全面防治相结合;治理目标更高,从过去的督促问题整改拓展到现在的“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并举。
“参与成员单位也从过去的环洞庭湖3个市4个厅局拓展到14个市州10个厅局,纪检监察机关将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推动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常态化监督工作顺利进行。”该工作人员介绍。
“实施‘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是跟进监督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实际行动,我们将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持续巩固、久久为功,把‘洞庭清波’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湖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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