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行动 | 澧县迅速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环境问题
近期,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收到县人大代表反映澧县码头铺镇中学校园周边空气污染严重的建议案后,立即按照“利剑”行动工作要求,及时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和处理。
经查,对澧县码头铺镇中学周边空气产生污染的企业是澧县码头铺岩子口小肠加工厂,该企业主要进行肠衣加工,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包括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现场检查时,发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废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相关处理设施正在安装调试,生产产生的异味对周边环境空气造成一定污染,影响了周边居民和学校师生的正常生产生活。
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澧县分局立即下达了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企业加大整改投入,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面升级改造完成生产废水、废气处理设施。企业接到整改通知后,先后投入近54万元完成了整改任务,并立即恢复了废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处理设施完成了安装调试。同时,该企业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该厂排放的、废水废气(含恶臭气体)进行了现场取样监测,结果显示达到国家排放标准。通过回访人大代表、学校师生、周边群众,均对整改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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