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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头条 | “四个必须”,严防生态环境安全隐患!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2-07-25 17:49 字体:【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隐患的通知》,明确有效排查和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的“四个必须”,即党组会议必须安排涉生态环境安全方面的议题、执法检查必须检查涉生态环境安全方面隐患问题、专项执法行动中必须开展涉生态环境安全方面隐患排查核查、开展帮扶活动时必须指导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涉生态环境安全问题。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隐患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安委会印发《贯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任务清单》的通知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省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排查和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确保我市生态环境安全稳定,请各区县市分局和局属相关单位(部门)严格按照以下“四个必须”要求,认真组织部署落实:

1、各分局党组(机关各支部)会议必须安排涉生态环境安全方面的议题

市安委会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和《不可逾越的红线》警示片,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局党组(机关各支部)必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统筹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三件大事,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决稳控安全生产形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2、“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必须检查涉生态环境安全方面隐患问题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是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督导的一项日常工作。各区县市分局要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在督导核实企业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的同时,必须对企业涉水、涉气排放等生态环境隐患点及其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安全运行等情况,对涉危险废物企业的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规范化管理情况,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培训、演练情况进行检查,并在湖南生态环境执法APP现场检查记录的现场监察结论和处理意见及相关要求栏中载明相关问题和意见建议。

3、各项专项执法行动中必须开展涉生态环境安全方面隐患排查核查

认真落实“管行业也要管安全”的要求,在全市以及各区县市开展的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环境应急安全规范化管理现场帮扶、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医疗机构废水专项执法检查、执法大练兵、交叉执法检查、砖瓦(陶瓷)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排污许可执法、重点生态环境投诉及舆情问题核查处理等各项专项行动中,必须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开展检查,特别是对企业烟囱、脱硫池(塔)、危废暂存间、沼气池、废水收集池等重大安全风险易发部位必须严查,发现问题该上报的上报,该交办的交办,并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

4、开展企业现场帮扶活动时必须指导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涉生态环境安全问题

各级各类对企业现场帮扶活动中,在防范化解涉生态环境安全问题上,帮扶指导组必须要指导企业自查自纠与行业部门帮扶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提醒企业要“绷紧环境保护的弦,守住安全生产的线”,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做到环境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持把“小事”当“大事”抓,把“隐患”当“事故”抓,督促企业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切实防范环境安全隐患,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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