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机关建设 | 每周一“廉”故事荟之——“为官如清水”的包拯
北宋廉吏包拯,官至枢密副使(副宰相),为官一生清廉,不畏权贵,最恨贪赃枉法。他说:“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民间称他为“包青天”。
包拯曾任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州,端州盛产端砚,是“文房四宝”之一,佳者片石千金。宋代规定每年要向朝廷缴纳一定数量的端砚。历任知府借机加倍勒索,中饱私囊,搞得怨声载道。包拯到任后,下令只按进贡数量制作,一枚也不许多要。离任时,他将有人悄悄塞在他行李中的端砚投入江底。“为官如清水,不持一砚归”传为佳话。
包拯60寿辰时,他吩咐家人,一概不收寿礼。不料皇帝第一个送来了寿礼,家人不收。皇宫派来的太监要来一张红纸,在上面写道:“德高望重一品卿,日夜操劳似魏征。今日皇上把礼送,拒礼门外理不通。”包拯看后,挥毫题诗:“铁面无私丹心忠,做官最忌念叨功。操劳本是份内事,拒礼为开廉洁风”,巧妙地辞去了皇礼。
包拯晚年一子,他死时,儿子才五岁。他留下的遗训是:“后世子孙仕官,有犯脏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祖坟)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他要求把这个遗训刻在石上,砌在堂屋的东壁“以昭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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