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 | 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集中宣传《常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活动
为促进《常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条例》的贯彻落实与生态环境保护、全国文明城市(单位)创建有机结合起来,坚持高位推动,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美化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打造绿水青山蓝天净土的城市生态环境。
局机关门口宣传标语及宣传展板(图片来源 常德文明网)
高站位促文明。市生态环境局始终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全局外树形象、内强素质、锤炼队伍的重要抓手,制定了《条例》实施方案,从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要求等方面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贯彻落实《条例》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局党组带头学习,利用每周一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时间多次集中学习《常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示范的作用。
强宣传显文明。通过局机关大门口宣传板以及LED屏滚动播放宣传语,让广大党员干部争做文明行为的实践者、践行者、先行者,勇于和不文明行为作斗争,坚决抵制不文明行为。利用电梯监控平台广泛开展了《条例》宣传,加强了户外广告的监控,督促各分局的电子显示屏全天候滚动播出《条例》宣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分批深入社区开展《条例》宣传志愿者服务活动。
精业务抓文明。积极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在环保餐厅外摆放“不做剩男剩女”宣传牌,定期组织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培训、“光盘行动”“抵制餐饮浪费”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绿色低碳骑行活动,倡导低碳环保的绿色文明出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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