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开曝光一起不落实特护期指令的环境违法案例
近日,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安乡分局正式对某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决定书,对其在特护期期间不落实指令的环境违法行为给予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为应对重污染天气,安乡县蓝天办根据市蓝天办的指令,发布《安乡县蓝天保卫战2021年特护期紧急管控方案》,但县蓝天办巡查组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某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露天利用传输机将玉米等散装物料卸载入库过程中,未采取任何降尘措施,无组织排放,作业过程中产生大量扬尘,且在收到特护期管控通知后,仍不落实指令,顶风作案,情节严重。经安乡分局集体审议,认为该公司在蓝天保卫战特护期间拒不停止产生大气污染作业的违法行为,应从重处罚,依照《湖南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决定对其作出罚款8万元的处理。
据悉,该案是常德市对不落实蓝天保卫战管控指令办理的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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