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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星宇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0-07-14 15:31 字体:【

2019年12月12日接群众举报,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执法人员迅速对位于鼎城区灌溪镇汤家坪村五组朱春华家禾场内堆放液态桶装不明物品进行了现场勘察调查,现场可见该禾场内液态桶装不明物品约650桶折合120吨左右,分别存放在禾场的东头与西头,散发浓烈刺鼻气味。经市生态环境局固废科及鼎城分局污防股工作人员初步判定疑似为危险废物。经查,该批不明物品来源于蒲星宇(已由桃源县公安局以非法转运危险化学品罪在押),房主朱春华通过中间人胡四勇以场地出租的形式,由蒲星宇将该不明物品暂存于此。

经进一步调查,调阅 2019年12月17日灌溪镇派出所对在押人员蒲星宇询问笔录显示:朱春华家禾场内不明物品由蒲星宇分两批次暂存于此。第一批于2017年下半年存放在禾场东头,共三车约470桶,该三车不明物品与2018年5月桃源县公安局立案侦办的“非法转运危险化学品案”出自同一“油贩子”储光(在押)。第二批约180桶于2018年元月份左右存放于该禾场西头,不明物品来源于江苏某些制药(化工)企业。鼎城分局随即依法对该两批不明物品予以查封(扣押)。涉案责任人蒲星宇因涉上案已由桃源县公安局刑拘。

鼎城分局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提供涉案企业相关线索,于2020年6月15日联系上江苏省常州市临川化工有限公司、江苏省宜兴市星宇药业有限公司的相关责任人来常进行现场确认,经现场查勘、甄别,认定该批不明物质有约40吨左右来源于其公司,为该公司制药工艺过程产生的废弃阿司匹林下脚料和吗啉母液。经查验该公司环评及审批意见,并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于6月18日出具了《关于对灌溪镇汤家坪村五组堆存固废的有关情况说明》,确认该两批物品属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类别代码分别为HW03(900-002-03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药物和药品)、HW02(276-002-02利用生物科技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因工程药物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反应基和培养基废物)。涉案责任人蒲星宇前期在桃源因倾倒、丢弃同批危废案发,致该批物资非法处置未得逞。根据2019年2月20日,两高三部《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意见,可以污染环境罪(未遂)追究刑事责任。现该案已经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