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专项整治,锚定全市44个农村水源地!
此前印发的《常德市2023年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明确,此次整治范围为全市44个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要求全市9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任务。
据悉,纳入本次整治范围的44个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源地已完成排查工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立标定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问题等情况已基本厘清,详细问题清单已建立。
根据排查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整治方案”的要求,全面整治工作已紧锣密鼓地展开。《方案》明确,全面整治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
1、规范设立保护区标志,保护区内设置的排污口限期拆除;
2、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旅游项目应予拆除或关闭,二级保护区内在保护区划定前已存在的合法合规的旅游项目要采取相应整治措施,确保水源水质安全;
3、严禁在保护区内使用农药,不得在保护区内丢弃农药、农 药包装物或清洗施药器械;
4、保护区内的村庄优先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5、跨越保护区水体或与水体并行的县级及以上道路、桥梁应 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并根据实际情况禁止或限制有毒有害物质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制定行之有效的应急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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