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凡十年 | 澧县逐绿前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这十年,澧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质量、突出问题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了“蓝天碧水净土”带来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1、十年来,大格局基本形成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制定印发了《澧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县直和省市驻澧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蓝天保卫战指挥部等机构,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落实到位,生态环保大格局基本形成。
2、十年来,环境质量大幅提升
大气环境质量,PM2.5年均浓度从2016年的56微克/立方米降到了2022年的31微克/立方米。优良率为94.5%,比2016年上升了17.5%。重污染天数从2016年的9天,降到了0天。水环境质量,劣Ⅴ类水体全面消除,全县6个省控及以上断面地表水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比例达到100%,澧水水质保持在Ⅱ类及以上,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也得到了有效的保障。土壤污染管控。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
3、十年来,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突破
开展矿山整治修复,依法关闭土立石灰窑35家116孔,对全县45家砂石土矿企业开展集中整治,关闭34家,保留11家,19家石煤矿山全部完成停产封闭和生态修复,湘澧盐矿、鑫丰建材等14家企业已完成绿色矿山建设。目前有国家森林乡村5个,全省“秀美村庄示范村”3个,省级美丽乡村4个、省级特色精品乡村1个、县级美丽乡村20个、市级美丽乡村8个、幸福屋场89个、美丽庭院2587户,174个村达到绿色村庄建设标准,2021年被授予“省级生态文明县”称号。
4、十年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亮点凸显
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全县农村饮用水源卫生合格率达到95%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数量达到167493个,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6.79%,实现“整治一片、显效一片”,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了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划定禁养区64处,面积304.4平方公里,154家规模养殖场、325家中小规模养殖场(户)已经全部完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1%以上。科学划定水产养殖区、限制养殖区、禁止养殖区,编制完成《澧县养殖水域滩涂养殖规划》《澧县大中型水库渔业发展规划》,进一步规范了水产养殖行为。15个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实现农村集镇污水处理全覆盖。
5、十年来,治污项目建设有新成效
10年间,争取上级专项资金10多亿元,实施完成了澧水流域历史遗留重金属治理、王家厂水库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涔水澹水流域综合治理、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原青云香料厂废渣和土壤污染修复、农村环境整县整治推进、澹水老河槽、梦溪镇中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澧南镇张家滩湿地建设、澧水流域北民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这些项目的落地实施,为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了资金保障,同时也有力的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
6、十年来,督察整改有新力度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以来,我县按照“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边查边改”的工作要求,始终坚持高位推进、多方联动、综合施策,强力推进全县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截止目前,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交办信访问题158件,均已全部整改办结。反馈意见指出的深层次、带共性问题82个,已完成整改67个,其余15个基本达到序时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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