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试点工作即将启动
2022年4月22日下午,省生态环境厅召开视频会议,对全省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我市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其他3个市州的自然保护区被纳入我省今年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试点范围。
会议现场
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内容包括主要保护对象、生态系统结构、生态系统服务、水环境质量、主要威胁因素、违法违规情况等6项,具体分解为28个评估指标。通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可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效果和威胁因素管控效果进行综合评价,有利于管理部门全面了解被评估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现状和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以便更有针对性地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管,提升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质量,发挥生态服务功能。
我市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洞庭湖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了“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是长江中下游洪流的首个“承接器”和防旱“前哨站”,也是(长)江(洞庭)湖生态系统的调节器,具有强大的自然调蓄洪水功能,生物多样性丰富,保护和科研价值很高。近年来,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强力措施,积极主动作为,全面完成西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任务。
会议明确,此次自然保护区评估试点工作分前期准备、实地核查、编制报告、专家评审四个阶段,同时要求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要加强与其他相关市直部门的配合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指导有关自然保护区积极配合提供资料,并配合专家技术组做好实地核查工作,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视频会议结束后,我局第一时间对如何落实会议要求进行了安排部署,为即将启动的西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工作打好了基础。
常德市林业局、湖南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汉寿分局相关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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