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祭祀,市蓝天办要求落实属地主责!
倡导文明祭祀新风
为切实营造文明健康的清明祭扫环境,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现就2024年清明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清明祭扫活动,牵动社会各界,涉及千家万户。过去通过焚烧纸钱冥币、祭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开展祭祀活动的祭扫方式仍普遍存在。这种祭扫方式既存在火灾安全隐患,又对环境空气造成污染严重。清明节临近,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文明祭扫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及时动员部署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工作。
强化宣传,倡导文明。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台、报纸、网站、公众号、电子显示屏、宣传册等载体,多渠道多形式的大力弘扬绿色消费理念,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引导群众采用敬献鲜花、电子鞭炮、植树绿化、网络祭奠等文明、低碳安全的祭扫方式开展祭祀活动。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带动身边群众文明祭祀。
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各地政府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在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要实行网格化管控,采取定点定岗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巡查、劝导及值守工作,重点时段紧盯公墓等重点区域以及城区周边祭祀较集中的区域。武陵区、鼎城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要重点管控好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附近以及城区周边范围内的清明祭祀活动,切实减少因祭祀活动带来的环境污染。生态环境、公安、住建、应急、市场监管、交通、城管、民政、林业等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牵头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规范祭祀用品销售市场,联合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社会动员,全民参与。各地要吸纳社会组织、志愿者、物业服务企业参与清明节文明祭祀的政策宣传、实地引导、现场劝阻;畅通群众举报途径,鼓励群众举报,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举报祭祀用品、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燃放等行为,营造大气污染防范治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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