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行动 | 行拘11人,澧县禁燃禁放出重手!
澧县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
春节期间,澧县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扣押收缴烟花爆竹321件,依法行政拘留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9人和违规储存人员2人,训诫警告5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取得成效。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工作,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环保、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澧县以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为抓手,打好蓝天保卫战。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禁燃禁放工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任双组长的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禁燃禁放工作落实落细。与此同时,强化宣传引导,县城区大型户外电子屏全天候24小时滚动播放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相关部门、镇街、村社出动流动宣传车近1000台次巡回开展流动宣传,印发张贴《澧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10000多份,发放告知书50000余份,签订承诺书50000多户,县电视台开辟专栏编发禁鞭禁炮动态20期,真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该县加强禁燃禁放常态化巡查监管,生环、公安、城管、应急、市监等部门,对120多个重点区域开展隐患排查、巡查监管,劝阻违规燃放烟花鞭炮行为386起,督促整改安全隐患168处,对禁燃禁放区302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进行清理,在此基础上强化打击处理,对违规燃放人员处以行政拘留等处罚手段,确保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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