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行动 | 石门架设立体防尘“罩”
针对影响本区域大气环境的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污染的实际,石门县积极谋划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联查共控,严肃监督考核,织密织牢颗粒物防护网,助力特护期蓝天保卫战。
对县城区内裸土实现清单化调度,动态管理清“零”。对城区主要建设工地、弃土场、堆场等规模较大裸土,实行“一场一策”,宜绿则绿,宜盖则盖。对正在施工的工地,统一要求“四个一”:一个完整围挡、一套有效喷淋、一台移动雾炮、一套进出场洗车设施。实行每日督促检查,每周点评通报,双周整改销号。
城区洒水保湿从地面到空中立体覆盖。由城管执法局负责,高频次对城区道路保湿降尘,洒水车、雾炮车“三班倒”,每晚作业至凌晨2点,同时每周对城区主要路段人行道、绿化带实施彻底清洗。由住建局负责,每天17:00对城区所有建筑工地全域进行一次洒水保湿。
全过程高密度联查共控。县蓝天办联合纠察队、生环分局第三方巡查机构及街道社区、职能部门组成多支巡查队伍,对城区面源扬尘、锅炉窑炉、挥发性有机物、移动源实行全天候巡查管控。对重点污染源,由县纪委监委安排督导整改,整改进展缓慢、敷衍应付、质量不高的,由纪委监委严格问责。
通过强有力的举措,石门县空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2022年11月1日至16日,石门县空气综合指数为3.46,全市排名第4,PM2.5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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