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行动 | 违规焚烧秸秆,两村民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连日来,鼎城区十美堂镇开展秸秆禁烧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秸秆焚烧行为,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9月8日下午,小茅村村民刘某、马某在自家田地中焚烧黄豆秸秆,经查实,该火点过火面积100多平方米,违规焚烧情节较为严重。十美堂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将此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9月12日,常德市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刘某、马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处罚,因年满70周岁决定不予执行行政拘留。经过批评教育,刘某、马某对自己的违规焚烧行为深感后悔,表示将引以为戒,主动申请进行为期3天的秸秆禁烧义务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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