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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专题专栏>常德市防范重大生态环境风险“利剑”行动>详细内容
归档时间:2024年11月11日

“利剑”行动 | 未批先建,查!

2022-08-05 10:11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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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群众反映石门县蒙泉镇羊毛滩村附近常有臭气飘出,8月1日,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对该起投诉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该臭气来自常德博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鸡粪发酵罐,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对其制作了笔录,拟进行立案查处。

据悉,常德博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有机生物肥的加工生产和销售,2022年1月1日与常德哲武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加工厂租赁合同》,租用常德哲武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建设了一条年生产15000吨有机肥料生产线,主要用于处理常德哲武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养鸡场的畜禽粪污。项目于2月7日开工建设,4月1日建成投产。调查发现,该公司此项目在开工建设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且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也未经验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涉嫌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等规定,8月3日,石门分局向常德博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要求在完成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和建成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前,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目前此案正在立案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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