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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的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专题专栏>常德市防范重大生态环境风险“利剑”行动>详细内容
    归档时间:2024年11月11日

    “利剑”头条 | 罚款+移送公安!

    2022-07-16 09:01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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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对通过暗管非法排放污水的常德鼎泰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深入调查,拟对其非法排污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其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已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6月10日,经开区分局工作人员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日常巡查时发现,位于石门桥镇经石大道的鼎泰建材有限公司将生产废水通过厂区内浓缩泥浆罐底部一根私设的钢管直接排放到距离厂区约2公里的山体堰塘内。据公司现场负责人陈述,公司自2022年3月起用私设钢管外排生产废水。经对外排废水采样监测,废水中悬浮物浓度为3.37×104mg/L,超过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浓度限值要求。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相关规定,常德市生态环境局责令其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同时启动案件移送公安部门程序,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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