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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专题专栏>常德市防范重大生态环境风险“利剑”行动>详细内容
归档时间:2024年11月11日

“利剑”行动 | 津市分局曝光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2022-07-15 11:36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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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津市分局组织开展了城区砂石堆场专项整治,并对4家涉嫌环境违法的砂石堆场立案查处。

今年5月18日至24日,津市分局对城区7家砂石堆场开展了现场检查,发现文良珍砂场、陈廷砂场、津市市雄豪建材仓储中心、津市市百姓装饰经营部等4家砂石堆场砂石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津市分局依法责令上述企业(个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以上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1.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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