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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的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专题专栏>常德市防范重大生态环境风险“利剑”行动>详细内容
    归档时间:2024年11月11日

    “利剑”行动 | 未批先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022-07-20 10:11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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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5日,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一建材公司混凝土建设项目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这一涉嫌“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已被立案调查。

    经查,该项目位于石门县东山峰管理区,主要从事混凝土生产与销售,于2022年5月30日开工建设。6月20日,东山峰管理区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了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并告知该公司在未完成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前不得继续开工建设,但该公司未按照相关管理要求执行,继续进行混凝土搅拌生产线相关设施的建设和安装。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之规定。

    7月8日,石门分局对该建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该案件正在持续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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