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委
  • 市人大
  • 市政府
  • 市政协
  • 手机版
    繁體版 无障碍 适老专区
  • 首页

  • 工作动态

  • 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

  • 互动交流

×

用户登录

  • 账号密码登录
  • 微信扫码登录
成功登录后,
保持登录状态
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您的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专题专栏>常德市防范重大生态环境风险“利剑”行动>详细内容
归档时间:2024年11月11日

“利剑”行动 | 8种情形免罚!我局发布第二批免罚清单!

2024-07-19 10:05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次数:次
分享到:
【打印】 【字体:小 大】

我局近日发布《常德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第二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市生态环境局在已经出台的《常德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第一批)》的基础上,制定了第二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此批免罚清单主要是对涉及固废污染防治、排污许可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四方面的8种轻微违法情形免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悉,我局出台第一批免罚清单后,2022年以来已累计办理免罚案件136起,其中2023年96起、免罚金额453.97万元,2024年21起、免罚金额172.65万元;累计办理轻罚案件76起,其中2023年59起,减轻处罚金额433.53万元;2024年17起,减轻处罚金额187.246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备案序号:湘ICP备2022016083号-2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技术支持:常德市数据局(常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单位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68号   办公电话:0736-7222562

gs 湘公网安备:43070202000597号    网站标识码:4307000047

  
微信
微博
湘易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