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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的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专题专栏>常德市防范重大生态环境风险“利剑”行动>详细内容
    归档时间:2024年11月11日

    “利剑”行动 | 2起涉危案件,通报全市!

    2023-11-01 10:00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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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常德市应急管理系统从今年办理的安全监管执法案例中选取几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其中有两件涉危典型案件——

    1、黄某武非法经营柴油案

    接群众举报,6月30日,桃源县应急管理局联合热市派出所对热市镇新鑫矿粉厂进行安全检查,现场查获30立方储油罐1个(储存柴油16吨)、售油计量装置1台、私自改装储存柴油的厢式货车1台(车内设置了1台小型售油计量装置)。

    经查,储油罐系桃源县热市镇新鑫矿粉厂周某新所有,厢式货车、售油计量装置系黄某武所有。黄某武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2023年1月租用周某新的储油罐,先后从常德某油库购买柴油185吨,利用厢式货车在热市镇范围内流动加油,已销售危险化学品(柴油)169吨,涉及金额135.2万元。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对涉案车辆、油罐、计量装置等予以查封扣押。

    7月5日,桃源县应急管理局对黄某武非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柴油)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黄某武未经许可非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柴油),涉嫌非法经营罪;且储油罐与新鑫矿粉厂员工宿舍仅一墙之隔,并以流动方式进行非法销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根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有关规定,7月12日桃源县应急管理局将案件有关证据材料和扣押物品移送桃源县公安局。

    7月20日,桃源县公安局对黄某武以非法经营柴油案进行立案侦查。

    2、牛鼻滩镇某加油站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案

    接群众举报,2月13日,鼎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牛鼻滩镇某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该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2019年6月11日至2022年6月10日。经查,牛鼻滩镇某加油站在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向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已非法销售危险化学品13437升,其中销售柴油7247升、汽油6190升,非法所得4554元。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暂时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

    3月6日,鼎城区应急管理局对鼎城区牛鼻滩镇某加油站未经许可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牛鼻滩镇某加油站未经许可非法销售危险化学品,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鼎城区应急管理局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4554元,处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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