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机关建设 | 每周一“廉”故事荟之——宋太宗的“戒贪碑”
宋太宗赵光义登基后,在审阅灭亡的后蜀国主孟昶对臣下的训谕中,发现孟昶撰写的诫饬官吏的铭文对臣下很有用,于是,便从中摘取了“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下天难欺”十六字,令在全国各州、府、县衙署大堂前,刻石立碑,提醒各级官员要公正廉明,不要贪赃枉法。此碑称之为“戒石铭”,也称“戒贪碑”。
这“戒贪碑”用了几百年,历经元、明两代,后有人以出入不便为由,将立石改为牌坊,文字刻在牌坊上,戒石遂废。现在戒石看不到了,但保定市“直隶总督署”旧址还保存着完好的木牌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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