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委
  • 市人大
  • 市政府
  • 市政协
  • 手机版
    繁體版 无障碍 适老专区
    • 搜索过于频繁,请输入验证码

      确定
    • 首页

    • 工作动态

    • 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

    • 互动交流

    ×

    用户登录

    • 账号密码登录
    • 微信扫码登录
    成功登录后,
    保持登录状态
    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您的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专题专栏>环境违法曝光台>详细内容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常环罚字〔2026〕50号

    2026-06-02 17:04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次数:次
    分享到:
    【打印】 【字体:小 大】

    当事人名称:常德市鼎城区润通加油站(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3MA4L3GXXXX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红云街道福广社区永丰路以北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根据常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2025年生态环境部推送问题线索现场核查(2025011轮次)发现问题交办函”、依据《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2025年11月18日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对你加油站涉嫌未按规定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截至2026年4月3日你加油站涉嫌未按规定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案仍未完成案件调查,事实不清,予以撤销立案,并于当天重新启动立案程序。

    经查明,2025年10月22日,我局委托湖南博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你加油站开展了执法监测,检测结果(报告编号:BLHX-25101101)显示你加油站连通油罐罐体油气回收密闭性压力连续5次检测不达标。你加油站油罐罐体的油气回收专用球阀旁路次接出口开关把手损坏,造成球阀无法完全关闭,进而导致现场检测时连通油罐密闭性不达标。

    2025年11月21日,常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鼎城大队按照生态环境执法行政程序及入企行政检查有关规定对润通加油站开展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你加油站处正常经营状态,卸油口设备柜内呈“三通式”结构的油罐罐体油气回收专用球阀旁路次接出口开关把手有明显维修痕迹,修复后开启、关闭正常。执法人员现场调取了你加油站2025年10月9日、18日、11月13日、20日(案发前后4次)的卸油监控视频,视频显示卸油过程油罐车油气回收软管与该站油罐油气回收主接出口回收阀门连接到位、过程合规。

    2026年4月9日,执法人员对你加油站整改完成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你加油站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油气回收装置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设备柜内的用于卸油的油气回收“三通式”球阀旁路次接出口软管端开关把手开启、关闭正常。执法人员现场调取了你加油站2026年3月4日、4月8日的卸油视频监控,监控记录显示卸油过程中油罐车油气回收软管与该站油罐油气回收主接出口回收阀门连接到位、整个卸油操作过程合规,同时,现场查阅了你加油站2025年11月27日开展自主检测后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RJJC-202511B318),检测报告结果显示:“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已达《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2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图片)证据、检测报告等证据为证。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你加油站的上述行为涉嫌未按规定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和油罐车、气罐车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四)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之规定。

    三、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情况

    我局于2026年4月30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常环罚告字〔2026〕28号),告知你加油站违法事实、处罚依据、拟处罚金额(贰万元整)以及陈述申辩权,并于2026年5月6日送达至你加油站。

    你加油站于2026年5月10日,向我局呈递了书面的陈述、申辩意见。

    四、行政处罚情况以及处罚决定履行方式和期限

    1.决定对你加油站未按规定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违法行为罚款贰万元整(¥20000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加油站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我局出具的“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至市本级国库。你加油站缴纳罚款后,应将缴款凭据复印件报送我局备案。逾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武陵支行

    户名:常德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号:1908070229024593157

    五、说明理由

    (一)对调查取证的采信情况说明

    1.常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2025年生态环境部推送问题线索现场核查(2025011轮次)发现问题的交办函,证明我局委托湖南博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无组织废气执法监测时,发现你加油站油气油罐或管道开关之间有泄露,导致检测压力值无法加压至550pa,造成密闭性检测不合格的事实。

    2.2025年11月21日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证明你加油站由于油罐罐体的油气回收专用球阀旁路次接出口开关把手损坏,造成球阀无法完全关闭,进而导致我局委托湖南博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无组织废气执法监测时连通油罐密闭性不达标。同时,证明了你加油站已将卸油口设备柜内存在破损的油气回收专用球阀旁路次接出口开关把手进行了维修更换。

    3.2025年11月21日调取的卸油监控视频图片证据,证明了你加油站在2025年10月9日、18日、11月13日、20日(案发前后4次)的卸油过程中油罐车油气回收软管与该站油罐油气回收主接出口回收阀门连接到位,整个卸油过程过程合规的事实。

    4.2025年11月21日调取的卸油监控视频图片证据,证明了你加油站在2025年10月9日、18日、11月13日、20日(案发前后4次)的卸油过程中油罐车油气回收软管与该站油罐油气回收主接出口回收阀门连接到位,整个卸油过程过程合规的事实。

    5.2025年11月27日湖南瑞鉴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RJJC-202511B318)中的检测结果,证明你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已达《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2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

    6.2026年4月9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证明你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设备柜内的用于卸油的油气回收“三通式”球阀旁路次接出口软管端开关把手开启、关闭正常。

    7.2026年4月9日调取的卸油视频图片证据,证明你加油站2026年3月4日、4月8日的卸油视频监控,监控记录显示卸油过程中油罐车油气回收软管与该站油罐油气回收主接出口回收阀门连接到位、整个卸油操作过程合规。

    (二)对违法行为罚款裁量情况说明

    1.对照《湖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常德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第二批)》,该违法行为未纳入免罚事项。

    2.参照《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二、通用裁量表(表13 通用裁量表),并结合你加油站违法行为的区域影响位于县级行政区域内(不跨乡镇街或在园区范围内)、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3个月、违法行为发生地点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外、环境违法次数(两年内,含本次)仅本次、对周边居民、单位等造成的不良影响(一年内)经核实无投诉,裁量出罚款金额为贰万元整(¥20000元)。

    (三)陈述申辩的采纳情况

    2026年5月10日你加油站向我局呈递了书面的陈述、申辩意见,具体陈述申辩如下:(一)你加油站无主观故意,非恶意而为。你加油站此次违法行为的产生主要原因是因油罐罐体油气回收专用球阀旁路次接出口软管端球阀开关把手有损坏,未能及时修复,可运用技巧关闭到位,而现场执法检测时,导致球阀无法完全关闭主要原因是你加油站陪检工作人员为新入职人员,在关闭球阀时未能运用技巧将已有损坏的把手卡死在球阀上再行关闭,进而导致了该旁路次接出口阀门关闭不严,造成现场检测时连通油罐密闭性5次检测不达标。通常在不实施密闭性检测时,该阀门处开启状态,与第三次油气回收装置连通,三次油气装置运行一直正常。此涉嫌违法事项本站并无无主观故意,系日常维护不到位,无恶意规避监管情节;(二)本次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贵局执法人员现场调取润你加油站2025年10月9日、18日、11月13日、20日(案发前后4次)卸油记录,显示你加油站卸油操作过程符合技术规范。同时,从检测报告结果来看,不达标的指标仅连通油罐罐体油气回收密闭性一项不达标,其余各项检测指标均合规,且此次违法持续时间短,未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三)立行立改迅速,主动消除影响。你加油站发现该问题后立即采取措施,更换手柄,立行立改到位,并于2025年11月21日市执法支队鼎城大队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前已完成整改;同步委托第三方湖南瑞鉴检测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开展了油气回收密闭性自主检测,自主检测报告(报告编号:RJJC-202511B318)显示:你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已达《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2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及时消除了环境隐患。此外,属地生环执法大队于2026年4月3日对你加油站开展整改后督查时;你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三通式”油气回收专用球阀旁路次接出口开关把手开启、关闭正常,且你加油站加大了巡检频次,至今相关设施设备运行良好;(四)初次违法,无不良环保违法记录。你加油站能积极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油区域环境管理良好,各加油机油气回收装置均处正常运行状态,油罐、加油机连通密闭性到位,三次油气回收装置使用合规。同时,你加油站一直以来均未发生环境违法行为,该次违法行为系初次违法;(五)积极配合执法,认错态度良好。你加油站全程主动配合检查、如实陈述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提供有关资料,无隐瞒、拒绝、阻碍执法行为,态度端正。

    另,受经济环境影响,你加油站加油业务断崖式下降,目前银行贷款4000万元已无力偿还,资金链濒临断裂,资产已被冻结,等待拍卖中,且你加油站上缴银行利息已断缴,现已举步维艰、雪上加霜,希望我局对你加油站违法行为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

    经审查:1.你加油站未按规定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行为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故意为构成要件;2.当事人提出执法人员后续检查中其卸油操作过程已经符合技术规范只能证明当事人已经改正违法行为,不能证明当事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3.当事人主张仅连通油罐罐体油气回收密闭性一项指标不达标,其余各项检测指标均合规,危害后果轻微。《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第7.5条规定:“油气处理装置排放浓度、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位油气泄漏和加油站企业边界油气浓度检测,按照监测规范要求现场测得的检测值超过本标准规定的限值,判定为超标”。据此,上述三项指标系并列的独立判定标准,适用"单项超标即构成超标"的判定规则,任何一项指标现场测得值超过对应限值,即独立构成超标事实。当事人以“仅一项不达标”为由主张减轻、免除责任,系对标准判定规则的误读。同时,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常德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第二批)》,该违法行为未被纳入免罚事项,不符合"危害后果轻微"的法定适用条件。故当事人关于危害后果轻微的主张,不予采纳。4.当事人主张其存在立行立改、迅速整改、主动消除影响、积极配合执法等情形,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当事人配合执法,实施违法行为后立即整改系其法定义务,且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整改系加油站运营管理的常规合规要求,属于当事人的日常义务,并非超出法定义务的额外积极行为。5.当事人陈述为初次违法,无不良环保违法记录等情形依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我局在作出拟处罚决定时,已将“违法次数”、“无不良环保违法记录”等情节纳入裁量考量,并据此对当事人作出了从轻处罚的拟处理意见。行政处罚裁量应当遵循过罚相当原则,同一裁量情节不得重复评价、重复适用。6.当事人陈述的经济环境影响不属于法定从轻、减轻、免予处罚的理由。

    综上,经我局集体讨论对你加油站的陈述申辩理由不予采纳。

    六、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加油站如对上述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常德市人民政府申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备案序号:湘ICP备2022016083号-2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技术支持:常德市数据局(常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单位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68号   办公电话:0736-7222562

    gs 湘公网安备:43070202000597号    网站标识码:4307000047

      
    微信
    微博
    湘易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