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常环罚字〔2016〕26号)
行政机关: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当 事 人:曾某(武陵区嘉兴洗涤中心经营者)
单位地址:常德市武陵区工业园2号路
营业执照号:430702600351858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你经营的洗涤中心处于常德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常政发【2015】4号)文件要求,你应当于2015年12月31日前拆除洗涤中心燃用高污染燃料的10蒸吨及以下锅炉,或者改造、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2016年5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武陵区嘉兴洗涤中心现场检查时发现,洗涤中心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一台10蒸吨以下的锅炉未按要求拆除,锅炉燃烧使用的为高污染燃料(木板等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上述行为有《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监察记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明,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应当予以处罚。
根据我局依法调查,2014年7月14日,常德市环境保护局武陵分局依法向你下达了《锅炉限期改烧的通知》,要求你于2014年10月31日关闭并拆除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2015年,常德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通告明确了常德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范围,并要求禁燃区现有燃用高污染燃料的10蒸吨及以下锅炉、炉窑、工业及经营用炉灶等燃烧设施,应当按照要求在2015年12月31日前予以拆除或者改造、改用清洁能源。
综上,我局认为:在锅炉改造过程给予了你充分的整改时间,但你并未采取适当措施,对政府的行政命令在两年多的时间里未予执行,到目前嘉兴洗涤中心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仍在继续使用,严重污染了城区大气环境,因此你在对市人民政府行政命令的态度上是消极和不作为的。基于上述认识,为促进你采取有效措施改正违法行为,我局认为应对你依法从重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或者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或者未按照规定拆除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组织拆除燃煤供热锅炉,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据此,拟对你作出责令你校限期拆除供热锅炉,并处罚款20万元。
2016年7月14日,我局按规定程序告知你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你依法享有听证、陈述、申辩的权利。你未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但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并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包括《DZH系列燃生物质锅炉安装和使用说明书》、《生物质燃料购销合同》、《锅炉质量证明书》、《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现场照片》等,证明你在收到我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后,已采取措施进行了锅炉改烧。我局认为本行政处罚是对你2015年12月31日前未拆除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锅炉或者改造、改用清洁能源,及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处罚,你的整改行为不影响我局对你环境违法事实的认定。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或者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或者未按照规定拆除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组织拆除燃煤供热锅炉,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综合考虑你在我局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的意见后,向我局表明已充分认识到该行为的严重性,并积极采取整改措施,目前已经全面整改落实到位,经集体审议,我局决定:责令你于2016年11月20日前拆除武陵区嘉兴洗涤中心10蒸吨以下的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并对你处以罚款5万元。
三、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公司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我局出具的“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至市本级国库。你公司缴纳罚款后,应将缴款凭据复印件报送我局备案。逾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对上述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或常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11日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