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查处一起汽修厂采用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案
案情简介
2024年3月13日,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工作人员,对全市23年度各检测机构多次上线复查车辆检查,发现湘JD***2轻型普通货车在检测过程中存在异常。2024年3月29日,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当时负责尾气检测的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和维修服务机构(M站)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移动污染源防治监管平台提供的视频信息及现场检查勘查情况,发现常德市某汽车大修厂采用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的方式,对湘JD***2轻型普通货车进行维修,并出具维修合格证明。该汽车大修厂上述行为涉嫌以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方式使机动车通过尾气排放检验。
查处情况
该汽车大修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常德市生态环境局于5月24日对某汽车大修厂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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