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宣传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常德市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方案的要求和标准,安排专人负责,抓好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宣传工作的落实。
常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6日
常德市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宣传方案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湘生环委办〔2022〕1号)和《常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常生环委办发〔2022〕1号)精神,为做好全市“利剑”行动的宣传工作,形成“政府牵头、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全省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过多形式、多层次、流动与固定相结合的社会宣传方式,及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的新闻宣传报道,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着力提高全市人民群众对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形成持续集中、声势强大的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的良好氛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强有力的生态环境安全保障。
二、组织实施
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宣传的基础上,各区县市以及市直相关单位必须根据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的工作步骤和任务,对领导如何重视、排查如何推进、问题如何整改、执法如何严格、责任如何压实等经验做法进行不间断的宣传报道。
领导重视方面。主要反映领导如何部署“利剑”行动,如何指导、调度“利剑”行动;如何想对策、想措施、想办法解决开展“利剑”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在人力、财力以及物资保障上如何给予支持和帮助;领导如何亲临一线现场指导、现场帮扶等。
排查推进方面。主要反映本地区本单位是如何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对生态环境质量管控、河道采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控、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管控、垃圾填埋场环境管控、污水处理厂环境管控、危险废物环境管控、医疗废物废水治理、工业企业环境管控、重金属污染防控、矿山环境风险管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管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生态环境领域社会风险管控等采取什么样的特殊形式开展隐患排查并形成问题清单,共查出多少问题,其中按风险等级分为红色多少、橙色多少、黄色多少、蓝色多少、绿色多少等。
问题整改方面。主要反映本地区本单位在形成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清单后,如何系统梳理分析、找准问题根源,如何实事求是、科学精准确定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如何严防整改过程中的敷衍应付、弄虚作假,协调有序推进问题整改销号等。
执法严格方面。主要反映本地区本单位针对排查到的主要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是如何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执法行动的;如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如何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守法主体责任的;如何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的;形成了什么样的震慑力,营造了什么样的社会氛围等。
责任压实方面。主要反映本地区本单位针对排查出的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问题,各地政府和市直行业管理部门是如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以及各地政府的指导帮扶责任等。
三、宣传方法
(一)利用网络宣传。各区县市和市直相关单位主要利用政府网站(市直单位官网和省厅官网等)进行宣传,主要是发布相关动态新闻,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提升社会关注度。
(二)利用户外广告。各区县市和市直相关单位,要在公众场所设立有关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内容的宣传栏、LED电子屏幕、标语、横幅等。
(三)制作发放宣传画、宣传手册等宣传品。进入乡镇、社区、工业企业等,贴近群众进行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市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宣传工作,要把开展宣传工作作为落实《常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的一项重要工作,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深入开展“利剑”行动宣传活动,切实形成有利于营造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明确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组织落实宣传计划中的重点活动。特别是各区县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各区县市宣传部门以及生环委成员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利剑”行动宣传工作。
(三)借助行动之机,提升环保意识。要紧紧围绕全市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这个主题,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开设有奖投诉举报电话,积极主动接受群众举报,并组织专门人员进行现场核实,核实属实的投诉举报问题要兑现奖励承诺,使广大群众树立保护环境要依靠全社会共同努力的认识。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强大声势。各区县市和市直相关单位必须制定“利剑”行动宣传方案,并定期推送“利剑”行动有关宣传报道,要求每月在市级及以上媒体(政府网站、地方电视台、公众号)发布至少1篇以上,每周在区县市主流媒体发布至少1篇以上。各区县市和市直相关单位查处的典型生态环境违法案件,要积极主动向国家、省、市级平台推送并发布,本单位工作亮点也要积极主动向省、市级“利剑”行动简报报送。所有的宣传报道和典型案例的发布均要注明“利剑行动”四个字方予认可。
以上工作要求,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将参照《全省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月排名”考核细则》(市州)对各区县市和市直相关单位“利剑”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加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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