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湖南最美基层生态环保铁军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为表彰宣传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的生态环保铁军先进典型,激励和引导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生态文明建设上来,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省生态环境厅拟组织开展第四届“湖南最美基层生态环保铁军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人数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在职的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者及乡镇环保员(市州生态环境局班子成员不参与评选)。
14个市州生态环境局各1名,六五环境日湖南主场活动主办市州生态环境局增加1名,14个驻市州环境监测中心共3名。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热爱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2、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各项廉政纪律。
3、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业务能力过硬,业务水平突出,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突出业绩。
4、事迹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对生态环保事业发展具有明显的带动、导向和示范作用。
5、处级干部和已入选往届“湖南最美基层生态环保铁军人物”的,原则上不参加本届评选。
三、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和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要做好第四届“湖南最美基层生态环保铁军人物”评选的宣传发动,按照评选推荐相关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2、评审公示。省生态环境厅将结合个人事迹及表现情况、市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及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党委推荐意见等进行综合评定,经厅党组会研究,等额产生第四届“湖南最美基层生态环保铁军人物”。评选结果将在“湖南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展示拟定人选事迹,接受社会监督。
3、表彰宣传。在六五环境日湖南主场活动中对第四届“湖南最美基层生态环保铁军人物”进行表彰。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宣传展示获奖人物先进事迹,从获奖人员中推荐人选至中国环境报,参与全国“最美基层环保人”评选活动。
四、工作要求
1、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和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要高度重视第四届“湖南最美基层生态环保铁军人物”评选活动,选树先进典型,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为打造湖南生态环保铁军创造浓厚的氛围。
2、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严格评选标准,做好推荐。本次评选实行等额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市州生态环境局推荐人选需经市州生态环境局党组研究、公示后推荐,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推荐人选需经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党委研究、公示后推荐,各相关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查把关。
3、请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和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于4月26日前完成推荐工作,需提供推荐人选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材料和《第四届“湖南最美基层生态环保铁军人物”候选对象推荐表》(表格需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推荐对象主要事迹材料控制在800字以内。并提供候选人1张1寸免冠登记照的电子文件(jpg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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