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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授予临澧县修梅镇等29个镇村第二批常德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称号的决定

    2021-09-13 17:02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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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常德经开区、常德高新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生态环境分局: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决策部署,全市各地区积极创建常德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按照《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常德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管理规程(试行)>和<常德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建设指标(试行)>的通知》(常环发〔2020〕10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常德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核查工作。经过各区县市推荐申报、聘请专家对申报资料审核、开展技术评估和现场核查、征求相关业务科室意见等环节的考核筛选,临澧县修梅镇等15个镇(乡、街道)和鼎城区花岩溪镇茄子冲村等14个村(社区)(名单附后)基本达到常德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创建要求。经报请局党组研究同意,我局决定授予临澧县修梅镇等15个镇第二批常德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称号,授予鼎城区花岩溪镇茄子冲村等14个村(社区)第二批常德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称号。

    希望获得称号的镇、村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成果向惠民富民转化,让美好的生态环境成为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重要保障。同时,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的典型引领作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经验总结和推介,努力为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第二批常德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名单.docx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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